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集中整治“两非”促进性别平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合政办秘〔2011〕8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合肥市集中整治“两非”促进性别平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合肥市集中整治“两非”促进性别平等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公安部、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总后勤部卫生部、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印发<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人口宣教〔2011〕69号)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集中整治“两非”,促进性别平等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专项行动,强化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紧迫感和责任意识,形成更广泛的社会共识。大力营造浓厚的严查“两非”案件社会氛围,始终保持严查“两非”的高压态势;大力倡导婚育新风,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体系,深入推进关爱女孩行动,引导群众转变婚育观念;大力推进制度创新,建立和完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的长效工作机制,为有效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奠定坚实基础,确保“十二五”时期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超出正常值部分每年下降比例不低于10%。
二、行动措施
(一)集中力量,联动协作。专项行动期间,市、县(市、区、开发区)两级分别组建“两非”案件联合查处工作队伍,从相关部门抽调专门人员集中办公,做到“两非”案件查处灵活机动、反应迅速,第一时间集结有效执法力量。专项行动后,各部门仍应继续保持密切配合、联动协作,形成一套运转高效、反应迅速的“两非”案件协作查处制度,为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奠定基础;建立区域协作办案制度,跨县区案件,由案发地和涉案地共同负责,联合办案,同奖同罚。
(二)深挖案源,严处“两非”。专项行动期间,各地人口计生、公安、卫生(药监)、妇联、文广新等部门要抽调专门人员,统一开展“两非”案件集中整治。重点把握好以下三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