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1-2015年青岛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意见的通知
(青政办字〔2011〕116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1-2015年青岛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九月二日
2011-2015年青岛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意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加强我市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提高公务员素质和履职能力,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的通知》(中办发〔2010〕1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1-2015年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11〕14号)、《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山东省“十二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规划>的通知》(鲁政办发〔2011〕33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立健全我市公务员培训体系为目标,以政府工作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提高培训质量为主线,不断提高公务员培训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全面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战略任务,继续实施公务员素质能力提升工程,努力培养一支与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相适应的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高素质公务员队伍。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强文明和谐的现代化国际城市提供思想政治保证、人才智力支持。
(二)总体要求
1.围绕大局,按需施训,增强针对性。以需求为导向,贴近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贴近工作岗位要求,贴近公务员全面发展需要,确定培训内容和方法,为科学发展服务、为中心工作服务、为公务员成长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