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抚顺市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抚顺矿业集团负责组织开展集团公司内煤矿生产企业的专项行动。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组织开展电力系统及军工和民爆器材企业的专项行动。

  市安全生产监管局组织开展石油化工及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铁路道口、冶金企业的专项行动及职业卫生方面的专项行动。

  市公安局组织开展市区内道路交通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行动。

  市交通局组织开展水上交通及市区外道路交通专项行动。

  市建委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及城市燃气专项行动。

  市质监局组织开展特种设备专项行动。

  市教育局组织开展教育系统专项行动。

  市旅游局组织开展旅游系统专项行动。

  市水务局组织实施水务系统专项行动。

  市总工会配合市安全生产监管局组织开展专项行动。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落实责任

  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各重点企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长期性和反复性,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对专项行动负全责,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各负其责,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责任部门具体组织专项行动的开展。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实际制定周密具体的实施方案,把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层层分解,逐级抓好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2.广泛宣传,全面动员,务求实效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安全生产知识和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发动广大群众特别是从业人员参与排查整治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氛围。对专项行动中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要及时总结宣传,对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曝光。市、县区安监部门要充分发挥12350安全生产公开举报投诉电话的作用,及时将举报信息汇总分类,移交相关部门立案查处,保护群众参与和舆论监督的积极性。

  3.深入排查,坚决整治

  隐患排查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生产经营单位要对本单位事故隐患进行全面彻底的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各县区及有关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责令事故隐患单位立即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对存在重特大事故隐患不治理或治理不合格的单位,要依法采取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相关设施的强制措施。对一时难以消除的重特大事故隐患,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挂牌督办,督促隐患单位加快治理,直至彻底消除隐患。对在隐患治理期间无法保证安全的,要采取坚决措施,实行停产停业整顿。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