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快发展服务业,提高现代服务业比重。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加快发展服务业,强化“精品、专业、特色的城市现代商贸业”服务功能,全面发展教育文化、旅游休闲、娱乐时尚、现代物流、体育健身、信息服务等市场潜力大、能耗低、污染少的现代服务业,提高服务业在三次产业中的比重,实现一、二、三产业健康协调发展。把旅游业列为全市第三产业中的先行产业,加快“魔鬼城”景区的深度开发,积极推进石油工业旅游,大力延伸旅游产业链,提高配套服务水平,形成完整的旅游产业体系。(市经贸委负责,市发改委、旅游局、教育局、体育局等部门配合)
(六)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发挥高新技术产业的引领作用。突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提高企业的自主研发能力,推进企业科技成果转化,不断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立足我市特色和优势,重点发展生物、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等产业,在油田机电节能技术、太阳能发电和集热系列产品研发生产、新型节能墙体材料和生物质能的开发利用等方面发挥引领作用。(市科技局负责,市经贸委、发改委、建设局、农牧局等部门配合)
三、推进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实施
(一)加快组织实施“重点节能工程”。认真贯彻落实《中国节能技术政策大纲(2006年)》和国务院《“十一五”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意见》。油田生产全面应用《中国节能技术政策大纲(2006年)》中提出的相关节能技术。石油工程技术服务施工作业单位广泛推行HSE认证和绿色作业。重点实施石油、化工、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以及工业锅炉(窑炉)改造项目,积极实施煤化工与热电联产相结合项目,继续发展和完善以集中供热为主导、多种方式相结合的供热采暖系统,调整热力布局和能源结构;积极组织实施低能耗、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和城市绿色照明示范工程,推广使用高效节能照明产品。(市经贸委负责,市发改委、建设局、科技局及新疆油田公司、西部钻探公司、独山子石化公司、克拉玛依石化公司相关处室配合)
(二)加快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十一五”期间,实施克拉玛依市南郊污水处理厂改造、克-白污水管线复修、克拉玛依九公里新建污水处理厂、克拉玛依石化园区一期5万吨/天污水处理厂等重点工程项目。进一步提高外排废水标准和稳定达标率,加快城市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和改造,制定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监督管理办法。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市发改委负责,市环保局、石化园区管委会、建设局、水务局及新疆油田公司、西部钻探公司、独山子石化公司、克拉玛依石化公司相关处室配合)
(三)推动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治理。在燃煤发电机组和集中供热锅炉上配套安装烟气脱硫装置,集中解决二氧化硫污染问题。“十一五”期间,新建和扩建燃煤电厂以及集中供热锅炉做到同步投运脱硫机组,在应用静电除尘的同时,推广使用布袋除尘技术,进一步提高除尘效果。支持和鼓励以粉煤灰为原料的建材生产技术,变废为宝。应用热电联供技术,实现以气代煤热能再利用。推广克拉玛依电厂燃气轮联合循环发电设备的热电冷联供改造工程,为居民住房提供采暖。(市环保局负责,市发改委、经贸委及新疆油田公司、西部钻探公司、独山子石化公司、克拉玛依石化公司相关处室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