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若干意见

  1.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工作机制更加健全,使政府工作透明度明显提高。
  2.逐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范围,拓展政务公开的渠道和方式,大力发展电子政务,加强政务公开网络建设,使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渠道更加畅通。
  3.加强行政机关的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完善重大决策的听证程序,积极探索发放政务公开、政务信息资料的方式方法,使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
  二、明确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职责及分工
  继续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抓、部门负责、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成立市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其职责是领导全市的政务公开工作,规划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指导、协调、监督下级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各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在认真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促进廉政勤政建设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新克政发〔2001〕24号)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和监督保障措施,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各乡人民政府要切实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和提高,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全国乡镇政权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通知》(中办发〔2000〕25号),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 实处。
  三、政务公开的重点事项、主要内容和适用形式
  (一)重点事项。
  市、区人民政府重点公开本地区城乡发展规划,财政预决算报告,重大项目审批和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和办理,政府采购,征地拆迁,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税费征收和减免政策的执行,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处置,以及行政规范性文件等。
  各乡人民政府重点公开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农村工作的政策,财政财务收支,各类专项资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筹资筹劳等事项。
  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有关单位重点公开实施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 、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以及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确权、行政强制措施和其他涉及行政管理相对人、第三人权利和义务等事项。
  (二)主要内容。
  1.部门职权,包括本部门的职责、权限、内设机构和办事人员的职责,以及具体事项的承办人员;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