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若干意见

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若干意见
(新克政发〔2005〕44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政府,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行为的知情权、参与权等民主权利,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结合克拉玛依实际,提出以下若干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 施 纲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坚持结合《 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发挥好政府信息中心的作用,结合政风、行风评议,结合规范和完善 政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和监督保障措施,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和维护人民 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提高行政效能,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强政府行为的透明度。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切合实际、稳步实施,促进三个文明协调发展,更好地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构建克拉玛依和谐社会服务。
  (二)基本原则。
  1.严格依法。政务公开工作应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行政机关要统 一公开的程序、内容和时限,因地制宜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公开。
  2.全面真实。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向社会公开,内容要针对性强、真实可信、规范准确。
  3.及时便民。政务公开应注重及时性,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对应该公开的事项,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利于群众监督。
  (三)工作目标。
  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要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和进程相一致。力争在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内,使政务公开成为市、区、乡三级政府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具体内容包括: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