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检查对象
(一)施工现场和棉花收购、加工场所;
(二)元旦、春节、古尔邦节期间举办的庆祝活动场所及“两会”等重大活动场所;
(三)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以及歌厅、舞厅、影剧院、录相厅、网吧、电子游戏厅、高等院校、寄宿制学校、幼儿园等公众聚集场所;
(四)事关国计民生的供电、供油、供气、金融、粮棉物资仓库等重点单位;
(五)生产、贮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场所。
四、检查内容
(一)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特殊工种岗位以及用火、用电、用油、用气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单位内部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演练等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营业性场所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整好用。
(三)公共娱乐场所是否存在超员现象,施工现场地下室和集贸市场内是否存在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情况。
五、检查要求
(一)从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认真安排部署今冬明春的各项消防安全工作。
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尤其是领导同志要把全力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作为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作为当前首要的工作任务,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抓好落实。要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分阶段、分步骤、有计划、有侧重地抓好各项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在百日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对火灾隐患的集中整治力度,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今冬明春和“三节”、“两会”期间的消防安全。
(二)结合火灾隐患排查整改,突出重点、明确措施,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
各区人民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在广泛动员单位、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基础上,一要坚持整治和规范并重的原则,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着力抓好重点行业和重点单位的消 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一一登记造册,并做到整改资金、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措施“四落实”,二要在消防安全大检查中,根据冬季火灾特点,积极将商场、宾馆、饭店、集贸市场、寄宿制学校、公共娱乐场所、宗教活动场所、大型物 资仓库、易燃易爆场所、“三合一”、“多合一”等人员密集型场所以及久拖未改的火灾隐患单位作为督促检查工作的重中之重,结合日常和节日期间的安全检查,开展针对薄弱环节的集中整治。三要提前做好元旦、春节、古尔邦节及“两会”等重大节日和活动期间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对于在圣诞节、元旦、春节、古尔邦节等节日期间举办各类活动的公共娱乐场所,各区人民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提前检查,依法告知消防安全管理要求,限制营业时间,严禁超员营业,严禁使用明火表演节目。四要结合当前棉花加工厂工作比较繁忙,消防安全管理相对薄弱的这一时期,加强对该类场所的检查,严格监督其落实《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棉花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防止此类场所发生火灾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