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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通知的通知

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通知的通知
(克政办发〔2005〕75号)


  市公安局《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继续深入开展好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和百日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今冬明春及“三节”、“两会”期间的消防安全。

  2005年11月21日

  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冬春季节是重要节日和节庆活动相对集中的季节,同时我市冬春季节气温较低,风干物燥,室内公共场所人员密集,用火、用电、用气增多,是我市火灾多发季节。为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广大人民群众欢度元旦、春节、古尔邦节,为“两会”顺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现就今冬明春我市消防安全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 防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目标,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行政监管职能,督促各单位认真贯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意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和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工作,为全市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成立检查领导小组
  今冬明春防火工作由市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克政办发〔2004〕43号),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督查全市工作。市公安局消防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设立今冬明春防火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今冬明春防火工作信息的上传下达和汇总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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