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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克拉玛依市重点公益林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方案的通知

  乌尔禾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补偿管护面积为9.6万亩,主要集中在4、5、11、12林班。其中:4林班13个小班,面积为2.92335万亩;5林班6个小班,面积为2.1763万亩;11林班19个小班,面积为2.96295万亩;12林班17个小班,面积为1.5894万亩。
  二、组织机构(略)
  三、工作安排 
  (一)下达重点公益林管护任务(4月15日至4月20日)。根据自治区下达给我市的53万亩重点公益林管护任务,结合全市林业资源分布情况,向各区下达重点公益林管护任务。
  (二)上报重点公益林建设规划(4月21日至4月30日)。按照自治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安排,市农林牧业局和市财政局联合行文分别向自治区林业局和财政厅上报《克拉玛依市公益林区公益林建设规划》、《克拉玛依市重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实施方案》和《2005年克拉玛依市提高国有重点公益林区森林质量年度建设实施建议方案》。
  (三)各区上报重点公益林实施方案(5月1日至5月25日)。各区根据本地区资源状况和实际情况编制本区域重点公益林实施方案,将任务落实到林班、小班、地块。根据区域特点和管护的难易程度等具体情况核定管护人员,并将管护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员。由区财政局和区林业主管部门联合行文将重点公益林实施方案上报市重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此基础上,由市重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和领导对实施方案进行评审。
  (四)各区聘用管护人员,对确定的重点公益林进行管护(5月26日至6月20日)。各区按照修改完善的重点公益林实施方案组织有关部门招聘管护人员,按照人均管护面积不低于3000亩的标准,确定具体管护人员、管护面积及补助标准,并将招聘的管护人员名单以及定额标准报市重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组织各区林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有产关人员参观考察重点公益林实施情况(6月21日至6月30日)。由市重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到重点公益林试点县市参观考察。
  (六)签订责任状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7月1日至7月15日)。按照自治区的规定,层层签订管护责任状及重点公益林保护管理责任书;同时林业部门和实施单位、管护单位签订管护合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管理办法、检查验收办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监督检查办法及各项规章制度等,建立资源管理档案。
  (七)培训管护人员(7月16日至7月25日)。对各区招聘的管护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使管护人员掌握基本的管护知识和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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