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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市长接待日实施方案》的通知

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市长接待日实施方案》的通知
(克政办发〔2005〕29号)


  《克拉玛依市市长接待日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05年5月31日

 克拉玛依市市长接待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增强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及时掌握社情民意,了解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意见、批评和建议,为民排忧解难,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市人民政府决定实行市长接待群众来访日制度。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充分发扬党和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紧紧围绕市委、市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实事求是,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办群众之所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人民群众中树立政府的良好形象。
  二、接待人员
  市政府接待领导为:副市长。
  参加接待人员为:市政府秘书长、各位副秘书长及相关部门或单位负责人。
  三、接访内容
  反映社会热点、难点及容易引起连锁反应的信访事项;涉及跨区、跨部门、跨单位的信访事项;对基层或有关部门处理不服,且有合理因素的信访事项;上级领导有批示,但在处理上有一定难度的信访事项;其他需要解决的问题。
  四、接待方法和程序
  市长接待日原则上根据群众来访反映的情况,按照领导工作分工进行接待,并由市政府信访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信访办)负责提前一周将接待对象、问题内容、受理建议等事项通知该领导。特殊情况下,可由副市长委托秘书长或副秘书长出面接待。
  领导接待前,市信访办负责对来访事项进行梳理、登记,确定接待对象,并填写“市长接待日登记表”,安排接待。
  接待时,先由来访者陈述,再由参与接待的部门或单位负责人进行答复,最后由市政府领导做出处理决定,并在“市长接待日登记表”上批示。
  接待后,按照市政府领导的批示,市信访办负责填写“市长接待日交办单”,交有关部门和单位办理,一般限定于30日内办结,并全程进行催办、督促、检查和落实,将办理结果反馈接待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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