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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结核病防治规划(2005-2010年)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积极配合当地结核病防治机构,做好肺结核病患者的发现、登记、报告、转诊及危重患者抢救工作。
  (二)积极发现和治疗肺结核病患者。
  采取因症就诊和以痰涂片显微镜检查为主的方式,积极发现传染性肺结核病患者。对高危人群、高发地区有计划地组织肺结核病可疑症状者进行检查。对确诊的传染性病人实施督导治疗,做到发现一例,报告一例,登记一例,治疗一例,管理一例,治愈一例,有效控制结核病的传播。
  (三)完善结核病报告信息系统。
  将结核病报告信息系统纳入卫生信息网络建设,积极推广应用现代网络信息传输技术,做好结核病网络直报工作,建立和完善结核病统计、报告、监测和评价系统。各级结核病防治机构应有专人负责结核病网络直报工作,负责结核病报告、登记、治疗和管理等信息资料的分析与利用,保证各类统计报表数据的真实、准确,及时掌握结核病疫情动态,不断改进结核病防治措施。
  (四)加强重点人群和特殊人群的结核病防治工作。
  学生、农村进城务工人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以及被羁押人员是结核病的高发群体,应把加强对这部分人群的查治作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重点来抓。教育、工商、建设、公安等部门应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健康教育工作,增强其自身防护结核病的能力。建立和完善重点人群结核病健康检查机制,提高发现、转诊、治疗传染性结核病患者的能力,积极主动发现传染源,及早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降低发病率。
  (五)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根据自治区结核病防治培训大纲及培训教材,按照逐级分类培训的原则,采取岗位培训、继续教育等多种培训方式,开展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培训,努力培养学科带头人,逐步提高各级医疗服务人员和结核病防治人员的业务水平。
  (六)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民结核病防治意识。
  高度重视结核病宣传教育工作,把结核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和普及作为科普知识宣传的重要内容纳入健康教育规划。充分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坚持全民健康教育与重点人群教育相结合,在组织开展“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的基础上,有计划、有针对性地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宣传工作,向群众宣传结核病的危害和防治方法,动员社会各界参与结核病防治工作,形成全民防治结核病的氛围。
  各部门、社会团体和大众宣传媒体应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积极宣传结核病防治知识和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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