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克拉玛依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克政办发〔2005〕50号)


  市交通局、公安局制订的《克拉玛依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车辆超限超载运输,不仅损坏公路,破坏正常的运输市场秩序,更严重的是引起交通事故,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损失。去年,我市开展了车辆超限超载的集中治理工作,车辆超限超载严重的势头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控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今年以来,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运输现象有所抬头,特别是国道217线上行驶的车辆超限超载现象不断增加,破坏了正常的运输市场秩序,引发了交通事故大量增加。交通、公安、工商等部门及各区政府,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内容,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协调,认真落实好各项治理措施,确保我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2005年8月29日

克拉玛依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实施方案
(市交通局、市公安局  二00五年八月)

  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规范公路运输市场经营行为,确保公路交通安全和公路设施完好,根据国务院、自治区关于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
  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调配合、各方联合行动的治理工作机制,建立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召集,交通、公安、工商、发展计划、财政、纠风办、法制办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具体负责治理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
  二、治理工作的目标 
  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从即日起,积极协同配合,综合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等手段,依法对超限超载行为进行有效治理,规范公路运输市场经营行为,确保公路交通安全和公路设施完好。
  三、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 
  1.各区、各级公路路政和公安交警部门要按照“突出重点、有效治理”的原则,加强对辖区道路路面和重点路段行驶车辆的巡查和监控,根据我市路网和货流量分布情况,依法设置固定或临时检查站点,选择与治理工作相适应的卸载场地,配备必要的称重设备和卸载机具,采取固定检查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全国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和处罚标准,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整治。对认定的超限超载车辆,必须进行卸载处理;对驾驶员要严格实行扣分制度,有效遏制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
  2.公安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大吨小标”车型更正表,加快车辆吨位参数的更正和行驶证换发工作。对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不得通过检验;对现有“ 大吨小标”车辆更正过渡期以后新产生的“大吨小标”车辆及其他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不得发放车辆牌照。要严格车辆注册登记工作,确保车辆参数标定的严肃性和准确性,杜绝“大吨小标”车辆及其他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上路行驶。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