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春季大风天防火工作切实做好“五一”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克政办发〔2007〕2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石油、石化企业,各有关单位:
春季大风季节历来是我市火灾多发时期,也是火灾预防工作的重点时期。今年以来,全市火灾形势较为严峻,截至目前,全市共发生火灾71起,火灾损失30550元。为积极贯彻落实公安部、自治区“加强春季防火工作暨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自治区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要求,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春季大风季节和“五一”期间的消防安全,现就进一步深化春季大风季节防火工作,确保“五一”期间我市消防安全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对象是:
(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
(二)歌厅、舞厅、卡拉OK厅、影剧院、电子游戏厅等公共娱乐场所;
(三)高等院校、寄宿制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及养老院;
(四)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及施工现场;
(五)生产、贮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场所;
(六)“三合一”建筑;
(七)旅游景区;
(八)“五一”期间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场所。
二、检查内容
(一)单位是否落实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是否保证消防设施完整好用;是否保证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畅通;是否严格用火用电管理;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二)公共娱乐场所是否存在超员现象、是否存在在公共娱乐场所或集贸市场等营业性场所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情况。
(三)是否存在违章用火和大风天违禁用火的现象。
三、具体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春季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春季历来是火灾事故的高发季节,近年来发生的“3·19”大河沿棉麻站特大火灾和“4·29”乌鲁木齐新疆商储公司特大火灾,均发生在春季大风季节,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教训惨痛。目前,我市大部分地区气温普遍偏高、降水偏少、风大物燥,致使火险等级居高不下,火灾事故频发。面对这一严峻形势,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当前春季放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全警动员,迅速在全市打响春季防火战役。各单位要利用一个星期左右的时间对单位内部进行一次彻底的消防安全检查,各区、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对所属单位的自查情况进行检查,市政府将适时对各区、各有关部门、各单位开展春季放火工作情况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