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确责任,建立制度(2007年6月一7月)。根据
统计法、统计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结合推进统计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明确每一个统计人员在提高和维护统计信誉方面的责任,建立和完善有关制度。各县区、各科室、各单位必须扎实开展活动,寻找并列出存在问题,制订解决问题的方案,保证主题实践活动扎实有效。
(四)组织宣誓,总结表彰(2007年8月一9月)。各地可通过庄严、简朴的方式,组织广大统计人员进行视统计信誉为生命主题宣誓活动。2007年第三季度,市统计局将对长期以来在我市统计信誉建设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统计机构和统计工作者进行评选表彰,并推荐其中的优秀典型报自治区统计局乃至国家统计局。
四、切实加强领导
(一)成立领导机构。为加强领导,市统计局成立全市视统计信誉为生命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谢小萍;副组长:吴锦扬;成员:张彬、施先文、李文三、韦妮、蒋爱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韦妮(兼);办公室成员由关业宣、廖威、覃伊曼、洪奔、张瑞海、卢致林、黄玗琦、陈斌、刘娟、方强、黄强、刘菁玉、李鸿宽组成。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机关党总支。
各县区统计局应相应成立领导机构,保证领导到位,思想到位,条件到位,工作到位,组织开展这一活动,使活动逐步推向全市统计系统。
(二)统筹兼顾,确保主题实践活动和统计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各地要根据国家统计局、自治区统计局和市统计局的统一部署,制定本地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抓好落实,并于10月底前将实施方案报全市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题实践活动总体安排一年时间,各地、各单位可以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和实施方案的要求,在总的时间框架内灵活调配时间安排。当前统计工作任务十分繁重,要把主题实践活动与党的先进性建设结合起来,与统计文化建设结合起来,与统计“五五”普法工作结合起来,与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结合起来。要通过主题实践活动促进统计改革和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用统计工作者的实际行动和统计工作的优异成绩来检验主题实践活动的成效。
(三)采取多种形式,把主题实践活动引向深入。各地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把主题实践活动作为加强统计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采取如征文、演讲、讲座、培训、知识竞赛、论坛和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窗口”、“文明岗”等载体和形式,把主题实践活动逐步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