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统计局关于2006年度县(区)贸易外经旅游统计工作质量考评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开发区统计局:
根据《县、区贸易统计工作质量考评实施办法》(南统办字[2003]4号)和《关于做好县、区、开发区2006年度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和国际旅游统计工作的通知》(南统字[2005]68号)文件精神,我局对各县(区)统计局一年来开展贸易外经旅游统计工作质量进行了综合评比,现将评比结果通报如下:
一等奖:横县、高新区
二等奖:江南区、兴宁区、上林县、
三等奖:隆安县、武鸣县、良庆区、青秀区、马山县、
鼓励奖:宾阳县、邕宁区、西乡塘区、经开区、华侨投资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