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宁市统计局关于确定南宁市首批乡镇统计工作示范点名单的通知

南宁市统计局关于确定南宁市首批乡镇统计工作示范点名单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统计局:

  根据《南宁市创建乡镇统计示范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们对各县区推荐的21个乡镇统计示范点进行了实地考察,全面了解乡镇领导重视统计工作的程度、统计网络建设、统计工作制度建立、统计调查、统计服务、台帐建立、工作条件、资料整理等方面的情况,经过综合考评,确定武鸣县双桥镇等五个乡镇为南宁市首批乡镇统计示范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首批乡镇统计工作示范点名单

  武鸣县双桥镇   宾阳县芦圩镇    良庆区大塘镇

  西乡塘金陵镇   马山县白山镇

  二、对于确定为乡镇统计示范点的乡镇,市统计局将配备工作用计算机等,进一步改善乡镇统计的工作条件。同时加强统计巡查和业务培训工作,指导乡镇建立健全规范的统计工作制度和资料管理制度,扎实开展统计调查工作,有效发挥乡镇统计服务职能。市统计局每年对示范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好的撤消示范点称号,收回市局所配置的设备。

  三、乡镇统计示范点创建工作分批进行,每个县区各扶持一个示范点,凡条件合格者可列入示范点。请没有入选首批乡镇统计示范点单位的县区统计局认真抓好乡镇统计示范点创建工作,促进乡镇领导高度重视统计工作,积极协调解决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健全乡镇统计工作网络,认真组织开展各项统计调查工作,尽快建立健全有关统计制度,积极创造条件早日创建乡镇统计示范点。

  四、凡列入首批乡镇统计示范点的县区,要进一步加强对示范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大对示范点的扶持,加强对乡镇统计示范点的检查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南宁市乡镇统计示范点工作职责及要求》,规范科学地开展各项统计调查工作,不断增强示范点统计人员的业务工作能力,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促进示范点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同时要善于总结推广示范点的工作经验,以点带面,有力地推进本县区各乡镇统计工作的建设,实现由单一农业统计向综合统计的转变,全面反映乡镇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优质、高效地提供统计服务,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