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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贵阳市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整治重点:涉及危害人身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利益和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在区域方面,要加大对居民社区、学校及周边地区、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以及行政区划边缘地带等地的监管力度;在行业方面,针对行业特点,要加大对餐饮、娱乐场所、网吧、旅馆、食品、棋牌室、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农资,以及中介服务等无证无照经营的查处力度。
  四、组织与实施
  本次行动由市政府牵头,成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见附件)。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要组织公安、工商、城管、文化、卫生、质监、食药监、环保、消防等部门,于2011年7月8日开始在辖区内分阶段,就亮证亮照经营情况开展统一整治行动。各区、市、县人民政府要统一组织由公安、工商、城管、文化、卫生、质监、食药监、环保、消防等部门人员组成督查组深入乡镇、街道、社区检查指导整治行动情况。
  五、整治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7月8日-7月12日)。各相关部门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进行动员部署,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危害性和查处取缔工作的重要性,宣传《行政许可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专项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提高广大群众举报、抵制无证无照经营的自觉性。
  (二)整治规范阶段(2011年7月12日-7月18日)。各相关部门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无证无照经营进行拉网式的普查,摸清底数,并逐户建立档案。对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的,教育、引导其补办各类证照,督促其依法经营。对不具备条件的,坚决依法查处取缔。
  (三)总结及长效管理阶段。各相关部门在做好自查的基础上,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对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推广,切实巩固和提高整治成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实施长效监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级要从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要把整治无证无照经营工作作为当前重要任务。街道办事处成立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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