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南宁市县级统计信息化建设水平综合考评检查的通知
各县、区统计局:
为了科学评价我市各县、区统计局信息化建设水平,促进统计信息化建设的健康发展,提高统计工作的信息化水平,根据南统字[2006]42号文,我局决定对各县、区统计信息化建设水平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发展规划: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信息化规划和投资预算,分阶段贯彻实施及效果等。
2.基础建设:注重软硬件环境、网络安全、信息安全和应用系统开发的投入,做好统计信息工程的基础建设工作,保证网络和统计应用系统的安全管理和持续运行,对本级及所辖范围在岗人员进行信息化技能及业务培训,注重统计信息化建设队伍的培养。
3.数据管理:能全面使用信息化手段上报统计数据和信息,有完整的数据备份与恢复策略,搞好数据开发与管理工作。
4.网络应用及运行维护管理:能够实现统计信息网络的日常维护与管理,提高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应用程度,与政府网的联网以及为党政部门和公众服务的应用系统建设有新的突破,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为统计系统的数据采集、数据处理、管理及其他业务应用系统等工作提供可靠、及时的技术支持。
二、检查组人员
检查组人员主要由南宁市统计局统计信息化建设水平综合评价小组组员组成,具体检查人员名单如下:
黄强、刘伟放、李翔、刘鸿、罗川煜
三、检查方式
听取汇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主要根据《南宁市县级统计信息化建设水平综合评价办法》和《南宁市县级统计信息化建设水平综合评价登记表》进行检查。
四、检查时间
2007年1月4日至2007年1月18日。
五、工作要求
请各县、区统计局认真总结信息化建设开展情况,积极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市检查组将提前通知各县、区统计局检查具体时间,届时,请各县、区统计局分管信息化领导以及信息化建设专职人员协助检查工作,并对所检查县、区所辖乡镇统计计算机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具体请参照南统字[2006]55号文)。检查结束后,请有关负责人签字确认检查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