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关于切实搞好农业普查表审核工作确保普查数据质量的紧急通知
(南农普组字[2007]2号)
各县、区、开发区农业普查领导小组:
全市第二次农业普查工作即将转入数据处理阶段,但从目前情况看,各地在前一段开展的普查表审查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普查表的差错较多,没有达到质量要求。根据国家、自治区农业普查工作要求,各县区必须组织开展农业普查表集中审核工作,全面核查普查表填报质量问题,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修正各类差错,确保普查数据质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农业普查表审核工作是普查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控制差错率的最后一道防线,事关普查的整体工作质量,各县、区、开发区务必高度重视。乡镇一级由于中心工作较多,力量不足,加上乡镇普查人员业务水平有限,难以系统的组织普查表的集中审核工作,也难把好审核质量关。为了保证普查数据的质量,要求由县区农业普查办公室组织进行集中会审,做到“三统一”:一是统一管理普查表,所有普查表集中到县区进行管理,确保普查表的安全;二是统一会审地点,不准分散到各乡镇,以便统一标准,随时抽查和指导;三是统一安排会审人员食宿,由县区统一负责。各级政府、各级农普办要把这次农业普查报表审核工作作为近期农业普查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在审核工作中要突出政府行为,加大行政推动力度,确保集中审核所需经费落实到位,确保审核工作落到实处。
二、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由于普查表数量多,时间紧,要求高,为了确保审核工作的高标准完成,必须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具体要做到“三明确”:一是明确职责任务,以县区为单位,对所辖乡镇进行逐个审核,那个乡镇审核验收不合格,由该乡镇负责返工,直至合格;二是明确审核要求,要求全体参加集中审核的人员必须明确审核的具体要求,熟悉工作方法;三是明确工作实效,审核人员对所审核的普查表进行认真把关,达不到要求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限期改正,对工作马虎,不负责任的,要强化行政措施。
三、措施到位,全面审核。各县、区、开发区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认真制定本级普查表审核方案和工作措施,合理利用普查力量,逐表逐指标进行严格细致的审核,做到“三突出”:一是突出交叉会审求质量,县区在组织审核中应采用交叉审核的方式,对照审核技术要点和方法定时定量进行,有利于发现差错,共同完善,并要求填写好审核记录单,做好责任到人,情况明确;二是重点抓薄弱环节,对薄弱乡镇的普查小区重点把关,绝不轻易过关;三是突出强化监督促有序,各县区普查办综合业务组要对交叉审核后各乡镇的普查表进行质量抽查验收,同时对普查表的收发实行签收管理,以保证审核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表的完整、有序。要把握好审核的重点工作内容,重点针对存在的问题展开审核,特别要注重审核以下问题:①普查表必填指标是否填写完整;②指标数值范围是否合理;③指标逻辑审核是否通过;④表内相关指标的审核;⑤表间相关指标的审核。数据不实的,报表有问题的,要及时组织进行核实,进行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