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宁市统计局关于开展南宁市县级统计信息化建设水平综合考评检查的通知(2007)

南宁市统计局关于开展南宁市县级统计信息化建设水平综合考评检查的通知


各县、区统计局:

  为了科学评价我市各县、区统计局信息化建设水平,促进统计信息化建设的健康发展,提高统计工作的信息化水平,根据南统办字[2007]29号文,我局决定对各县、区统计信息化建设水平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发展规划: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信息化规划和投资预算,分阶段贯彻实施及效果等。

  2.基础建设:注重软硬件环境、网络安全、信息安全和应用系统开发的投入,做好统计信息工程的基础建设工作,保证网络和统计应用系统的安全管理和持续运行,对本级及所辖范围在岗人员进行信息化技能及业务培训,注重统计信息化建设队伍的培养。

  3.数据管理:能全面使用信息化手段上报统计数据和信息,有完整的数据备份与恢复策略,搞好数据开发与管理工作。

  4.网络应用及运行维护管理:能够实现统计信息网络的日常维护与管理,提高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应用程度,与政府网的联网以及为党政部门和公众服务的应用系统建设有新的突破,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为统计系统的数据采集、数据处理、管理及其他业务应用系统等工作提供可靠、及时的技术支持。

  二、检查组人员

  检查组人员主要由南宁市统计局统计信息化建设水平综合评价小组组员组成,具体检查组人员名单如下:

  信息化检查组成员:黄强、何志军、刘伟放、罗川煜

  三、检查方式

  1、听取县、区统计局作年度信息化工作汇报;

  2、根据《南宁市县级统计信息化工作考核评分细则一览表》对相关文件进行检查;

  3、按照《南宁市县级统计信息化建设水平综合评价登记表》进行现场登记;

  4、根据南统办字[2007]29号文进行南宁市统计信息网信息报送培训。

  四、检查时间

  2007年12月20日至2008年1月20日。

  五、工作要求

  请各县、区统计局认真总结信息化建设开展情况,积极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市检查组将提前通知各县、区统计局检查具体时间,届时,请各县、区统计局分管信息化领导以及信息化建设专职人员协助检查工作。检查结束后,请有关负责人签字确认检查内容。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