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个体工商户纳税申报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石国税[1995]第319号)
46.《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管理办法〉的通知》(石国税[1995]第332号)
47.《
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延期缴纳税款管理问题的通知》(石国税发[2001]189号)
48.《
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税务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石国税发[1999]2号)
49.《关于明确新办“三资”企业税收征管的规定》(石国税征字[1994]第3号)
50.《
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税务登记管理若干问题补充规定的通知》(石国税发[1999]9号)
51.《
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连锁经营企业纳税地点有关问题的通知》(石国税征发[1998]10号)
52.《
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企业多交税款退库管理的通知》(石国税一字[1996]69号)
53.《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销售出口货物企业多交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的通知》(石国税一字[1997]8号)
54.《
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出口退税认证系统若干问题的通知》(石国税发[1997]10号)
55.《
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专用税票电子信息考核办法的通知》(石国税一字[1997]18号)
56.《关于明确出口货物溢缴增值税审批退库工作的通知》(石国税发[2000]5号)
57.《
石家庄市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关于开展出口货物退(免)税专项检查的通知》(石国税进发[2000]2号)
58.《
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出口退税专用税票电子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石国税函[2001]74号)
59.《
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0年度出口退税清算工作的通知》(石国税函[2001]84号)
60.《关于做好2001年清算工作的紧急通知》(石国税进发[2002]6号)
61.《
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关于出口退税登记证年检工作的通知》(石国税进发[2002]12号)
62.《
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石国税发[2002]179号)
63.《
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出口退税专用税票电子信息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石国税发[2002]35号)
64.《
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销售出口货物多缴税款退、抵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石国税发[2004]11号)
65.《
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销售出口货物企业多交增值税退税的通知》(石国税一字[1997]第50号)
66.《
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教育费附加征收管理的函》(石国税二函[1996]1号)
67.《
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及各项核准(审批)事项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石国税发[2002]43号)
68.《
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石国税发[2005]232号)
69.《
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审批程序的通知》(石国税发[2003]233号)
70.《
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新办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石国税发[2003]54号)
71.《关于下达九四年度能交基金、预算调节基金征集任务的通知》(石国税二字[1994]第4号)
72.《关于进一步做好交通部门运输管理费收入征收"两金"工作的通知》(石国税二字[1994]第6号)
73.《
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暂行办法》(石国税 [1995]第356号)
74.《
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石国税二字 [1996]2号)
75.《
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严格执行涉税犯罪案件移交规定的通知》(石国税法发[1999]10号)
76.《
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转发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如何掌握应纳税额的批复的通知》(石国税法发[1999]12号)
77.《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税务稽查及其查补税款 滞纳金 罚款入库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石国税发[1998]69号)
78.《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查补税款 滞纳金 罚款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石国税发[1998]71号)
79.《
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两票一证”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石国税发[1999]158号)
二、市局制定的部分条款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10件
1.《
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印发重新修订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石国税发[2001]215号)转发意见第
三条中“县(市)区局审批后,要将认定后的一般纳税人电子信息上报市局,市局对所报和电子信息进行微机审核、比对,经审核未发现问题的由市局发放《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废止,第四、五条全部废止
2.《转发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意见的通知〉》(石国税[1995]第260号)转发意见第五条
3.《转发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税收函调规定》的通知〉》(石国税发[1995]第205号)转发意见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