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结合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和非义务教育学校即将实施绩效工资实际情况,组织教师学习新颁布的《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于当前形势下加强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通知》等政策法规,把党和国家的关怀化作勤奋工作的动力,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切实提高做好本职工作、实施素质教育的自觉性。
(二)师德践行活动。
1.在课堂教学中践行。继续把课堂教学中的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认定、新任教师聘用和职业道德评定的重要依据,引导广大教师以自身良好的师德形象影响学生、感染学生,努力成为受学生喜爱、家长信任、社会认可的教师。
2.在教育工作中践行。一是 继续开展“走千家、访万户”的家访活动,重点听取学生家长、社区群众对教师在职业道德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本单位,本县区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树立学习典型。继续开展由特级教师、优秀班主任组成的优秀教师巡讲团活动,大力弘扬我市广大中小学教师教书育人无私奉献的高尚师德。三是组织教师参加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安排的其他师德践行活动。
(三)总结表彰活动。
1.开展2010年南宁市“我最喜爱的老师”和南宁市优秀教师评选活动。
2.继续开展南宁市教坛明星、学科带头人、教学骨干评选活动,2010年计划评选教坛明星6名、学科带头人100名、教学骨干1500名。
3.抓好首批特级教师工作室建设和组织第二批特级教师工作室申报工作,充分发挥特级教师的引领、示范和辐射作用。
五、活动安排
(一)学习动员阶段(4月上-中旬)。
以学校或教研组为单位,开展2010年师德主题教育活动的动员和启动工作。
(二)教育实践阶段(4月下旬~6月下旬)。
教师要根据学校制定的活动方案和本人实际,开展师德建设方面的学习和实践活动。
(三)总结提高阶段(6月下旬)。
各中小学校对师德教育活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于今年暑假前报同级教育主管部门。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各企事业办、民办高(完)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报我局人事教育科。
(四)评选表彰阶段(6月下旬~9月中旬)。
按计划做好评选表彰各项工作(具体方案或安排另行通知)。
六、活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