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提高人民群众对预防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认识。
3.室间质控合格率达到100%。
4.落实早期干预措施,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治疗率达到95%、苯丙酮尿症治疗率达到80%。
四、时间进度
本项目实施时间为2011年8月至2016年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1年8月至年底,召开项目启动会,七个项目单位制定具体工作计划,进行设备安装调试,进一步完善辖区筛查网络。
第二阶段:2012年1月至2015年底,七个项目单位全面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探索积累经验,提高筛查率和出生缺陷患儿治疗率。逐步实现全省项目覆盖。
第三阶段:2016年1月至12月,全面总结项目实施情况,召开项目总结会议。
五、项目管理与职责分工
(一)省卫生厅妇幼卫生处为项目主管单位,负责项目的组织管理与监督。项目市卫生局负责辖区项目的组织管理与监督。省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治中心和项目市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负责新生儿疾病筛查网络管理、技术指导、人员培训、质量管理、评估考核、信息管理及可疑儿童确诊、患儿追访等工作。
(二)项目地区的各妇幼保健机构按照工作流程和技术规范,负责辖区医疗机构的标本递送、工作协调、信息收集汇总,负责追访辖区内筛查结果可疑的儿童。定期向卫生行政部门和市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报告新生儿疾病筛查信息。
(三)项目地区设有产科的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按照工作要求,做好新生儿疾病筛查相关工作,及时向所在地妇幼保健机构报告新生儿疾病筛查有关信息。
(四)珀金埃尔默公司和石家庄金筛查公司负责为项目地区的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投放1420-20Victor-D多标记免疫分析仪,并协助做好安装调试、人员培训。项目合作期间,协助举办两期新生儿疾病筛查培训班。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包括筛查、确诊、追访、治疗等多个环节,涉及不同单位、学科,管理及技术要求高。为确保筛查质量,规范服务行为,避免漏筛,各筛查单位要严格按照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基本要求,各负其责,规范运作,对工作流程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确保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网络顺利运转。项目地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的规划和监管,保证项目规范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