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成都市建筑劳务企业管理工作的通知
(成建委[2011]472号)
近年来,随着建筑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我市建筑劳务企业已达700余家,通过行政管理、社会监督、行业自律,进一步规范了我市建筑劳务企业的市场行为,建设工程拖欠工资投诉案件比往年有了较大幅度的下降。但是,由于建筑劳务市场还比较混乱,有的建筑劳务企业管理水平低、抗风险能力不足,有的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有的在蓉承接工程中时有质量安全事故、民工工资拖欠群体性事件发生,有的劳务企业负责人甚至采取失踪、注销企业等方式来逃避责任,给行业管理上带来了很大难度,严重制约了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和我市的社会和谐稳定。2011年春节前夕,因劳务企业拖欠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占总投诉件的约75%;近年来因劳务管理问题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占事故总数的55%左右。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劳务市场秩序,加强对我市建筑劳务企业的监管,增强建筑劳务企业诚信经营意识,防范和遏制违法分包、恶意拖欠民工工资等不良行为的发生,促进我市建筑业健康发展,根据省住建厅《关于督促整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问题的通知》(川建建发[2010]311号)、市政府《
成都市建设领域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68号)等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建筑劳务企业管理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整顿规范建筑劳务企业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信用管理为主线,以网络信用登记为平台,以实名“双卡”为媒介,采取自查、自律、自纠的形式,通过对建筑劳务企业的整顿和规范,促进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的协调发展,引导建筑劳务企业向“专、精、新、特”方向发展,完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建立诚信的劳务分包市场,提高劳务队伍的职业素质,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确保我市建筑业又好又快健康发展。
(二)集中整顿规范期限及措施。
自2011年9月20日起至2012年3月20日止,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在半年的时间内集中整顿和规范全市的建筑劳务企业,检查在建工程的劳务管理情况及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合同执行情况等,抽查施工(总)承包、专业施工企业劳务费拨付及民工工资按时支付的监督落实情况,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在岗情况、“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情况等,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按《
成都市建设领域防范拖欠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6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成都市建设领域建筑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监督管理的通知》(成建委发[2011]355号)等文件规定督促整改规范,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出相应处理,并通过通报批评、警示谈话直至取消资质资格的处理,促使诚信企业快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