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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住建委市物价局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缓解过江交通难的工作意见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住建委市物价局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缓解过江交通难的工作意见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1]11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住建委、市物价局、市交通运输局拟定的《关于缓解过江交通难的工作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九月五日

关于缓解过江交通难的工作意见
(市住建委、市物价局、市交通运输局 2011年9月)

  随着我市拥江发展战略的深入推进,江北地区已进入城市化快速发展阶段,人口、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与江南主城的交通联系迅猛增长。目前,我市过江交通的断面总流量约18.8万辆,现有过江通道的总设计通行能力约20万辆,略大于交通流量。经预测,2035年我市过江交通的总量需求将达到55万辆左右,远大于现有过江通道提供的总通行能力,如不提前采取应对措施,过江交通拥堵将进一步加剧。现提出缓解过江交通难的工作意见如下:

  一、总体时序安排

  鉴于过江交通拥堵问题产生的历史性、解决的复杂性和长期性,按照“统筹兼顾,建管并举,突出重点,循序渐进”的原则,分阶段实施相关工作措施,逐步解决过江交通难问题:

  (一)2012年底前:主要采取收费调整和交通管理等政策措施。2011年底前实行纬七路隧道优惠收费、交通组织调整优化等措施(含长江大桥交通限行;增配及更新过江公交车、试设公交专用道及调优线路、建设过江公交智能化管理系统等);2012年底前建成长江四桥,以初步平衡过江通道流量分布,基本落实公交优先过江政策,一定程度缓解长江大桥的交通拥堵状况。

  (二)2014年7月底前:完成纬三路过江通道建设并实现通车、梅子洲过江通道江南陆地段建设;地铁3号线、10号线建成并投入运行;开工实施长江大桥整治改造及两端接线道路改造,以显著扩大过江通道容量,逐步显现轨道交通的骨干作用,快速缓解长江大桥的交通拥堵状况。

  (三)2015年底及以后:继续加快过江通道建设,实施长效管理措施。2015年底前建成地铁4号线、S3线一期并投入运行,开工建设轨道4号线二期工程;基本完成长江大桥整治及接线道路改造。建设完善过江通道交通的一体化、智能化、现代化管理系统。逐步实现公交服务基本适应,过江交通出行结构和通道交通分布基本合理,实现过江交通和谐发展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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