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法制系统人员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政法发〔2011〕22号)
各区、县(市)政府法制部门,市政府各部门法制机构,办内各处局:
现将《全市法制系统人员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联 系 人:轩 飞 电子邮箱:xuanfei_xf@163.com 联系电话:84664093 13895818785)
全市法制系统人员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为提升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加强全市政府法制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更好的服务于新战略,根据《哈尔滨市2011-2013年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培训工作规划》和《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服务新战略法制人才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部署,决定组织开展全市政府法制系统工作人员培训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提升政府工作人员执行力、强化服务保障意识,创建良好经济发展环境的要求,以学习通用法律知识、提升业务技能为重点,广泛开展能力培训及训练活动,切实提高全市法制系统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自觉性,造就一支法律通、业务精的法制干部队伍,推动我市依法行政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培训范围
各区、县(市)政府法制部门工作人员,市直部门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办内相关工作人员。
三、培训训练方式及目的
突出“实用效能”,采取理论学习、研讨交流、模拟训练等方式,做到学与练相结合,以此锻炼和培养精通法律法规、熟悉业务技能的法制工作能手。
四、培训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通用法律知识培训
主要培训科目是国务院《纲要》、《决定》、《意见》,《
立法法》、《
行政处罚法》、《
行政许可法》、《
行政复议法》、《
行政诉讼法》、《
国家赔偿法》、《
行政强制法》、《
黑龙江省规范行政执法条例》等内容。(由监督局负责组织邀请省内相关法学专家及省市法制办相关领导进行授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