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立即开展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使用建筑材料专项检查的通知
(琼建质函[2011]299号)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洋浦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土地局,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有关单位:
近期我省文昌市文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出现了所谓“瘦身钢筋”问题,为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使用建筑材料监管,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我厅决定立即开展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使用建筑材料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及工作目标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专项检查方案,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认真细致地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施工、监理、检测单位要切实履行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确保进入保障性安居工程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符合相关标准和设计要求,严禁未经检测或经复试检测不合格的建筑材料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确保工程质量。
二、检查主要内容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企业要按以下主要检查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一)建筑材料实物质量
1.钢筋
按我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使用钢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琼建质[2011]58号)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第849号)相关要求,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现场复验报告,每种规格的钢筋均要用游标卡尺检查直径。对有怀疑的产品进行抽样,分别截取5条50㎝的试件,对其直径、力学性能、工艺性能,重量偏差进行检测。
2.混凝土
检查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资料和现场下料情况及记录,对有怀疑时,进行抽样,对其坍落度及强度进行检测。
3.砂、石
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或现场复验报告,对有怀疑的产品进行抽样检测。
砂:从8个不同部位抽取25㎏的样品,对其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clˉ含量进行检测。
石:从16个不同部位抽取50㎏的样品,对其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压碎值指标进行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