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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2010—2020年)的若干意见


  黑河及其他国有林区。新建项目80个,建设规模93.5万平方米,总投资13.5亿元。其中幼儿园14个,小学(含民族小学)20个,高中、中学、中心校39个,职教中心、职业技术学校3个,体育场、实验楼等设施4个。到2020年,拟建项目160个,建设规模146.2万平方米,总投资25.5亿元。

  (三)主要措施。

  1.合理调整中小学校布局。结合林区小城镇规划和建设,整合教育资源,合理调整中小学校布局。小学根据人口密度和服务半径均衡布点,就近入学。初中依托小城镇和重点镇,规模办学。高中依托中小城市,规模效益办学。全面提高学校现代化管理水平和教师业务水平。解决撤并国有林场学校的遗留问题。在中心城镇建设一批规模较大、标准较高的高级中学。

  2.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全面完成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第二阶段目标,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强林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林区各类学校危旧房改造,建立健全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建设。

  3.培养各类实用人才和专业人才。根据林区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需要,整合现有资源,大力发展中高等职业教育,把中高等职业教育院校建成面向林区经济发展、培养高素质林区建设人才的基地。支持东北林业大学发展,积极为林区发展培养适用型人才。充分发挥林区职业学院的骨干作用,结合林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调整、优化专业设置,重点办好旅游管理、森林防火、绿色食品加工、林产工业、北药、生态保护等专业,有计划地增设一批林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林区生态保护和经济转型培养各类实用人才和专业人才。

  四、改善医疗卫生条件

  (一)主要目标。

  构建设施齐全、功能完备、服务优良的卫生服务体系,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体系。形成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适应、城乡统筹发展、覆盖全林区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二)重点项目。

  重点将大兴安岭、伊春、黑河市级医院改造升级。大兴安岭森工林区改扩建9个县级综合医院、37个乡镇卫生院、8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个标准化卫生监督所,加强三县四区疾病控制中心及系统建设。伊春森工林区和省森工总局改扩建县级医院24个,新建林场卫生所24个,新建社区医疗服务中心9个。黑河等地方林区建设16个县(市)医院及其所属乡镇卫生院(林场、农场卫生所)、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建设大兴安岭地区精神病防治院和伊春精神病防治院。

  (三)主要措施。

  1.建设和完善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以市级医院为龙头,以县级医院为中心,以乡、村、林场(所)卫生院(所)为支撑的医疗服务网络体系。夯实公共卫生服务网底,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为主体,以社区卫生服务站为补充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逐年增加政府对林区卫生的投入。重点用于发展卫生事业,包括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和健康教育等公共经费、卫生基础设施以及服务网络建设等。一个县(市、区)至少建好一所县级医院,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维持其正常运行的经费保障。

  2.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体系。建立起比较科学的医疗卫生机构监督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信息网络体系(指挥系统)建设,到2015年,建成林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信息网络(指挥系统)中心。

  3.加强对医疗卫生行业的监管。强化信息服务职能,引导群众自主择医,在医疗机构之间开展公平、有序竞争。实施医疗机构全行业监管,加强医疗机构准入管理和对服务行为、医疗质量的监管。

  五、繁荣文化事业

  (一)主要目标。

  弘扬林区创业精神,突出大小兴安岭文化特色,构建繁荣的林业生态文化体系。挖掘、保护、传承与弘扬具有历史和地域特色的民族传统文化。建立多元投资机制,调动全社会力量兴办文化产业、繁荣文化市场,努力构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新格局,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求。实现文化信息资源覆盖率100%,林场(所)、乡镇文化综合服务站、社区文化服务中心覆盖率100%。

  (二)重点项目。

  大兴安岭。建设大兴安岭文体中心、低碳体验馆、塔河鄂伦春风情园、漠河北极天象馆、古莲地质博物馆、加格达奇寒温带植物园以及图书、群众艺术、影剧院等文化设施。

  伊春。建设伊春森林、地质和蓝莓等3个博物馆,建设冰球(冰壶)馆、图书馆、群众艺术馆等文体设施。

  黑河及其他国有林区。建设黑河市人民大剧院、黑河市群众艺术馆、中俄民族风情园、中俄冷水鱼水族馆、中俄大型原生态民族歌舞《山水风情》项目,7个文化馆、7个图书馆、7个博物馆,600个村级文化活动室等项目。

  (三)主要措施。

  1.加快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以构建公共性文化服务体系为发展重点,以公共财政为支撑,实施“七大文化惠民工程”,重点建设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以及各级群众艺术馆,体现文化事业的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特点。

  2.发展特色地域文化。以生态保护和经济转型为契机,大力发展生态文化。以低碳经济示范区建设为基础,大力发展低碳文化。以鄂伦春、鄂温克、达斡尔等少数民族发展为纽带,大力发展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少数民族民俗文化,加强历史文物和以鄂伦春、鄂温克、达斡尔民族为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和传承。以大兴安岭的漠河北极村旅游区建设为依托,大力发展具备边疆地域特色的历史文化和具有鲜明特点的北极文化。以冰雪资源和森林资源为优势,大力发展匠心独运的冰雪文化、森林文化。

  3.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认真制定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促进国有文化企事业单位加快转变经营机制。大力发展报业、印刷业、广电业、演艺娱乐业、文化艺术业,精心开展具有林区浓郁地方特色的蓝莓节、北极光节、森林(旅游)节、民俗表演等多种形式的文化创意活动,大手笔打造反映林区历史文化、开发建设文化等经典影视剧,促进文化生产要素和相关文化企业集聚发展。

  4.加强基层文化建设。广泛开展以普及广场文化为主要形式,以健身、娱乐、陶冶情操为目的的群众文化活动,大力发展校园文化、家庭文化、节日文化,积极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丰富广场文化内涵,办好节庆群众文化活动。大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依托专业团体,突出时代气息,反映群众心声,重点发展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军营文化和社区文化,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六、组建专题推进工作组

  组建由省发改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卫生厅、文化厅、林业厅、森工总局、农垦总局和大兴安岭、伊春、黑河、绥化、哈尔滨、佳木斯、鹤岗等市(地)政府(行署)为成员单位的专题推进组。省发改委为组长单位。

  附件6
  推进林区管理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实施方案

  为推动我省大小兴安岭林区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增强林区经济社会发展动力。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培育林区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和经济转型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快林区管理体制改革

  (一)主要目标。

  用5年左右的时间,实现地方行政管理、森林资源管理和企业经营“三分开”,初步构建符合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包容性增长要求的林区管理体制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经营机制。

  (二)遵循的原则。

  1.坚持改革方向、攻坚克难。坚持改革方向不动摇,下定决心,坚定信心,把管理体制改革作为实施《规划》的重要保障,突破条块分割、突破部门利益、突破陈规旧习,在国家的支持下,多渠道消化改革成本,确保实现林区管理体制改革目标。

  2.坚持以人为本、稳定大局。把改革的力度、推进的速度与企业及职工的承受度高度统一,确保现有职工得到妥善安置,确保林区人民生活水平得到稳步的提高,确保企业竞争力明显增强,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

  3.坚持统筹安排、循序渐进。统筹考虑,精心组织,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研究改革每个步骤及其各项措施,针对个案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做到最终目标与阶段性目标相衔接、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顺利实现“三分开”。

  4.坚持因地制宜、多元探索。针对我省大小兴安岭地区和森工等林区不同的区情特点,按照最大程度地解放林区生产力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进行多元化的改革探索,在实践中完善、提高。

  (三)主要内容。

  1.政企分开。完善林区各级政府行政机构设置,健全各项政府职能,将森工企业行使的各项行政管理职能移交政府,使其成为相对独立的经营主体。

  2.资源管理与企业分开。将林管局、林业企业从现在的合一体制中分离出来,分离出来的林管局改制为资源管理机构,分离出来的林业企业全部实行自主经营。

  3.经营性事业单位剥离。森工企业已建立的水、电、气等具有经营性质的事业单位,逐步改制为独立的经营主体,参与市场竞争。

  (四)改革模式。

  1.大兴安岭模式。根据大兴安岭林区的特殊区情,在坚持“三分开”总目标的前提下,以国家政策为保障,突出森工企业经营机制的转变,积极稳妥推进林区体制改革。积极推进政企分开,强化大兴安岭地区行署职能,推动林业局政企分开、事企分开,将文化、教育、卫生、社会保险、城建环卫、供热供水、广播电视等社会职能从森工企业剥离出来,移交当地政府。在国家林业局的领导下,强化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森林资源管理职能,推进林业局森林资源监管与经营利用分开。加快大兴安岭林业集团现代企业制度创新,培育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整合优良资产,适时组建生态旅游、绿色食品、林木加工、绿色矿产等产业集团。

  2.省森工总局模式。借鉴我省对垦区的改革定位,充分考虑特殊的省情林情,采取“内部政企分开”的改革模式,即“人大立法授权、政府依法派出、森工区域管理、内部政企分开”的原则,完善森工社会行政管理体制,将森工林区视为一个相对独立的行政区域,加大行政授权力度。森工林区接受省直行政部门指导和监督,各级政府支持森工林区实施区域管理,避免交叉执法和重复执法。实施“内部政企分开”的森工林业局行使国家授权的对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理职能和省人大立法授权的区域内各项行政管理职能。将林业局内部的企业经营职能分离出来,使其成为相对独立的经营主体。对医疗卫生等具有公益性质的事业单位,实行“企事分离、森工托管”。水、电、气等具有经营性质的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对林区的检法机关按有关文件执行。推进林业局企业经营性职能剥离分立,建立健全龙江森工集团法人治理结构,打造全省森林工业产业龙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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