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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2010—2020年)的若干意见


  6.农垦。改造输电线路664公里,新建输电线路195公里,新建配电设施28座。

  三、公用基础设施建设

  结合林区局场(所)调整和小城镇建设,重点抓好集中饮水设施、供暖设施、给排水管网和污水、垃圾处理等公用基础设施建设。

  (一)饮水安全设施建设。

  1.建设目标:搞好饮用水水源地(水井)、给排水管网、水质净化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在2至3年时间内解决饮水不足和饮用水不安全问题。

  2.重点项目:大兴安岭重点建设给排水工程26个,到2015年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伊春重点建设中心城区和新青区、嘉荫县、铁力市等给排水项目。森工重点建设给排水工程16个。黑河重点建设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工程、五大连池水源地改造工程、龙镇和双泉集中式水源地保护区污染治理以及保护工程等。农垦新建自来水处理厂32座,维修及新建供水管线378公里,打井52眼及配套工程。统筹建设林场(所)饮水安全工程。

  (二)供热设施建设。

  1.建设重点:在中心城市和部分小城市建设一批热电联产项目。集中建设和改造城镇供热锅炉、供热管道、换热站等设施,逐步使林区城镇由独立供热向集中供热转变。鼓励使用保温、隔热的新型建筑材料,发展节能型住房。推广“代木能源”项目,逐渐减少林区日常生活对木材的消耗。

  2.重点项目:大兴安岭重点建设加格达奇2×13.5万千瓦热电联产等供热项目14个,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50%以上。伊春建设2×35万千瓦热电联产、中心城热源管网改造、各区热源建设(改造)及热网改造等供热项目。铁力、嘉荫热电厂改扩建、热网改造项目。建设生物质气热联供、“代木能源”示范项目。森工改扩建供热工程8个,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50%以上,燃气普及率达到80%以上。农垦建设集中供热工程,铺设供暖管线333公里及其他配套工程。黑河加快推进黑河、嫩江、北安、五大连池、逊克、孙吴热电联产项目。鹤岗建设2×30万千瓦热电联产、20万千瓦矸石二期热电、供热三期项目,集中建设和改造城镇供热锅炉、供热管道、换热站等设施。萝北建设6个供热设施。巴彦、木兰、通河建设热电联产及供热管网改扩建项目。绥棱、海伦、庆安建设热电厂、热网改扩建项目。

  (三)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1.建设目标:实施垃圾、污水处理工程,优化林区生产生活环境。到2020年,《规划》区域内所有县(市、区)城和城市建成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场。

  2.重点项目:大兴安岭重点建设污水处理工程12个和生活、医疗垃圾及工业废水治理项目14个。伊春建设污水处理工程15个、垃圾处理项目15个。黑河建设爱辉、北安垃圾集中处理和嫩江医疗垃圾处理等项目28个。森工建设污水处理工程8个和生活、医疗垃圾及工业废水治理项目30个。农垦新建污水处理厂41座。鹤岗建设国有林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垃圾收集及清运系统13套。通河建设垃圾处理场1处。

  四、森林防火和管护设施建设

  (一)森林防火设施建设。

  1.建设目标:大幅提高森林防火装备水平、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增强预警、监测、应急处置和扑救能力,实现火灾防控现代化、管理工作规范化、队伍建设专业化、扑救工作科学化,到2015年,林火监测率达到98%以上,望覆盖率达到95%以上,防火公路密度达到5米/公顷,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下。

  2.建设重点:建设森林防火预警监测、林火阻隔、指挥通讯、扑救能力、物资储备、航空护林、科技支撑七大体系,建设49个项目。

  (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设施建设。

  1.建设目标:重点建设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应急防控等设施,提高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预防和除治能力。到2015年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5‰以下。

  2.重点项目:建设检测预警、检疫预灾、防治减灾、应急防控系统,建设市级测报站147个、检疫检验中心实验室48个、检疫检查站104个、除害处理站83个、药剂药械储备库89座。

  (三)林业管护设施建设。

  1.建设目标:加强管护基础设施建设,优化调整木材检查站布局,加大高新技术设备投入,配齐装备。以森林资源监测中心、中心站为依托,完善监测设施设备,设立固定监测样地,开展监测技术研究,建立监测数据处理信息库,形成较完整的森林资源及生态状况监测网络体系。

  2.重点项目:建设管护站3404个、资源监测站491个、监测区域中心96个、生态定位监测站237个、生态定位监测点980个。增加资源管护交通工具、档案管理、通讯设备、办公设施、人员培训等投入。增加大兴安岭8个国家级中心测报点和15个一般测报站点,完善信息传输处理和数据采集系统基础设施建设,建立远程诊断系统。

  五、改善林区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措施

  (一)统筹推进《规划》区域内基础设施建设。将《规划》区内交通、电力、“三供两治”、森林防火和管护等基础设施建设与全省“十二五”规划纲要及相关专项规划相衔接,合理布局,全力推进,加快改善林区生产生活条件。

  (二)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机制。积极争取国家投资,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充分发挥引导作用。运用市场化手段,广泛吸引和利用社会资本,积极将林区基础设施项目引入市场,通过建立规范的开发或经营公司,采用直接融资或利用BOT等方式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三)加强项目管理。以《规划》和政策进行引导,上下结合,多方联动,建立前期项目储备制度,做细做实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切实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建设的速度和质量。

  (四)处理好自身努力与上下联动的关系。坚持眼睛向内,自力更生,既要充分依靠国家的支持,有效放大国家支持林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各项政策效应,更要发挥《规划》实施单位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切实把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林区生态工程、民生工程的重要任务,如期完成阶段性建设目标。

  六、组建专题推进工作组

  组建由省发改委、财政厅、林业厅、森工总局、农垦总局、交通运输厅、环保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国土资源厅、哈尔滨铁路局、省机场集团、电力公司、铁路集团、森警总队和大兴安岭、伊春、黑河、绥化、哈尔滨、佳木斯、鹤岗等市(地)政府(行署)为成员单位的专题推进组。省发改委为组长单位。

  附件5
  加快林区社会事业发展实施方案

  为推动实施《大小兴安岭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规划(2010-2020年)》,提高林区人民生活水平,改善民生,建立林区和谐社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一)主要目标。构建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增强保障能力。到2015年,林区企业职工和居民纳入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体系,建成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为基础,以医疗、教育、住房、取暖、就业、法律为辅助,以社会互助为补充的多元化、综合的社会保障体系。

  (二)主要措施。

  1.扩大社会保险范围。以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城镇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为重点,将符合条件的各类群体纳入社会保障制度。解决关闭破产集体企业和其他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障、“老工伤”人员待遇等历史遗留问题。引导各类人员及早参保、长期参保和连续参保。对于完成政企分开改革的林区,实行林区居民与属地城镇居民享有同等的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适时提高退休人员优抚基本养老金水平,把“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

  2.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全面完成各项社会保险的基金征缴计划,确保各种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逐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障水平。落实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将常见病、多发病等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稳步提高住院费用个人报销比例和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持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持续适度增长。

  3.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加大林区特困户、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救助力度。建立临时救助工作制度,确定符合各林区实际的救助形式、救助标准、救助内容,各林区每年落实不少于100万元的临时救助资金。扶持发展残疾人事业,着力解决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问题。逐步建立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力量主办、福利机构自主经营的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机制,加快完善福利院、托老所、老年公寓、精神病院、孤儿院、老年康复中心等社会福利设施。

  二、促进就业再就业

  (一)主要目标。完善和落实各项就业再就业的政策措施,增加就业岗位,降低失业率。到2020年,林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二)主要措施。

  1.依托产业项目带动就业。充分发挥国家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政策的引导作用,谋划建设一大批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的项目,以吸纳扩大林区职工就业。

  2.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人力资源市场运行制度和配套政策,增强各县(市、区)和乡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帮助各类群体实现就业。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发挥好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积极作用,支持推动创业促就业,开发公益性岗位。以服务林区森林资源管护和接续替代产业发展为目标,统筹搞好各类劳动力技能培训。以政策为引导,支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在每个中心城市新建和改造3至5家公共就业培训基地和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

  3.进一步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努力为弱势群体提供就业照顾和就业援助,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开发公益岗位,加大对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的帮扶力度,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统筹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群体、农村劳动力和困难企业职工四大重点群体的就业工作。

  三、提高教育水平

  (一)主要目标。优化教育结构,科学配置资源,提高教育质量,逐步实现教育均衡、协调发展。到2020年,林区普及学前教育,中小学入学率达到100%,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以上。

  (二)重点项目。

  大兴安岭。重点实施45个项目:建设校舍安全工程建设项目8个、高等职业学院建设项目11个、中等职业学校建设项目3个、标准化学校建设项目17个、教育信息化建设项目4个、师资培训项目2个。

  伊春。整合小学3所、初中1所,维修改造中小学35所,新建设学校5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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