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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惠州市委办公室、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2011年“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紧紧依靠党委政府,进一步发挥各部门工作合力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全民参与”原则,各单位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积极与相关单位协作,推动各地、各单位落实文明交通宣传教育主体责任,根据当地实际编制文明交通宣传资料,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并将文明交通行动真正纳入当地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重要工作日程。
  各地宣传、工会、共青团、妇联、教育、公安、司法、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公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要根据《惠州市2010年-2012年“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具体要求,结合宣传主题和本系统、本行业管理职责,制定操作性强的文明交通宣传教育方案,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目标和工作要求。联合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开展交通安全文明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在春运、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五一”和“十一”等重大节日以及学校开学第一天等主要时间节点,要组织开展大规模的宣传日活动,形成阶段性宣传高潮。
  (二)突出重点群体,打牢工作基础
  1、开展文明交通示范学校创建活动。教育行政部门以文明交通示范学校创建为载体,推动交通安全课堂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及课外活动内容,增强交通安全教育的趣味性、互动性。2011年底前,各地要评选一批文明交通示范学校。大力开展“护卫天使行动”,在校园门前及周边道路设置女警护卫岗、女警巡逻岗,并定期深入校园开展宣讲。
  2、开展文明交通进驾校“五个一”活动。交通运输部门在驾驶人培训中增加文明驾驶方面内容,进一步严格营运驾驶人考试,落实文明交通进驾校“五个一”措施,即:设立一个文明交通宣传阵地,讲好一堂文明交通常识课,每位学员看一次文明交通宣传片,参与一次交通劝导服务,每位新驾驶人参加一次文明驾驶宣誓仪式。
  3、抓好客货运输交通安全源头工作。定期深入运输企业对企业负责人和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并对客货运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记录和客货运输车辆安全状况进行排查清理,杜绝不合格的驾驶人及隐患车辆上路。会同安全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强对运输企业的监管,督促运输企业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完善运输企业奖惩机制,落实营运驾驶人“黑名单”制度和退出机制。
  4、深化文明交通志愿劝导服务。工会、共青团、妇联、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等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要健全完善志愿者招募、培训、上岗等制度,不断壮大和规范文明交通志愿者队伍。精心设计文明交通志愿服务项目,通过设立志愿者文明监督岗、志愿者文明交通寻访团等方式,大力推进“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排队日”、“路德日”等活动,动员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
  5、建立一批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依托中小学校、科普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汽车品牌销售店等,建立一批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2011年底前,市级要建成2处,县(区)级至少要建成1处,开展文明交通知识教育培训。依托村镇、社区、学校等基层阵地,通过社区宣传栏、展览、挂图等方式,深入开展文明礼仪教育,大力宣传文明交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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