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制度, 扩大新型农村社会养老试点范围, 研究出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办法。 以稳定大学生、 农民工、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为重点,继续巩固并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 完善医疗保险关系跨地区流动转移接续政策制度。 提高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 探索建立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住院医药费个人自付封顶机制, 扩大城镇居民医保门诊统筹, 稳步提高保障水平。 积极探索整合城乡医保制度、 统一机构的办法。 加快推进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
16、进一步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加快实施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规划。 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 全面启动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健全基本药物招标采购机制, 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 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省发改委、 省卫生厅、 省财政厅、 省物价局、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编办、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
17、以促进教育公平和提高教育质量为重点, 全面启动和积极推进教育体制改革。 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 完善以县为主、 县乡共管的幼儿园教育管理体制, 形成由政府主导、 社会参与、 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格局。 进一步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机制, 推进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 完善义务教育保障机制。 加大政府统筹,加快职业教育骨干体系建设, 进一步推动产学研有机结合, 形成推进校企深度合作的保障机制。改革高等教育质量评价和人才评价制度, 深化高等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推进现代大学制度改革试点。 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的办学体制, 形成政府办学为主、 社会积极参与、 公办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省教育厅负责)。
18、深入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机构改革。 积极推进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转制,完成省文化艺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组建工作。建设布局合理、 服务网络化的文化服务体系, 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省文化厅、 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负责)。
五、围绕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深化改革
19、完成市、 县政府机构改革, 积极推进乡镇机构改革(省编办牵头)。
20、出台并贯彻实施《
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 逐步建成惠及全民的公共服务体系。 进一步减少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 下放审批权限, 加快推进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积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 建立和完善行政许可项目的动态评估机制(省政府法制办、 省监察厅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