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客观公正,公开透明。预算绩效管理评价指标要科学,基础数据要准确,评价方法要合理,评价结果要依法公开,接受监督。
二、主要内容
预算绩效管理包括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绩效评价实施管理、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运用管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将预算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使之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监督一起成为预算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项目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运用”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一)绩效目标管理。
1.绩效目标设定。绩效目标包括绩效内容、绩效指标和绩效标准。预算单位在编制下一年度预算时,要根据本地区党委和政府编制预算的总体要求和财政部门的具体部署、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地测算资金需求,编制预算绩效计划说明书,报送支出绩效目标。报送的支出绩效目标应是具体的、可衡量的、一定时间内可达到的,且与部门目标高度相关。预算绩效计划要详细说明为达到绩效目标拟采取的工作程序、方式方法、资金需求、信息资源等,并有明确的职责和分工。
2.绩效目标审核。财政部门要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财政支出方向和重点、部门事业发展规划等对预算单位提出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包括绩效目标实现所采取措施的可行性、绩效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实现绩效目标所需资金是否体现节俭原则等。绩效目标不完整、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财政部门应要求报送单位调整、修改;审核合格的,可进入下一步预算编审流程。
3.绩效目标批复。财政预算经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后,财政部门应在单位预算批复中同时批复预算支出绩效目标,批复的绩效目标应当清晰、可量化,以便在预算支出实施过程中进行监控和项目完成后进行绩效评价时比较。
(二)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
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要建立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机制,定期采集绩效运行信息并汇总分析,对绩效目标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督促检查,确保绩效目标的顺利实施。跟踪监控中发现绩效运行目标与预期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时,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三)绩效评价实施管理。
预算执行结束后,要及时对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进行绩效评价,重点评价项目实施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项目具体实施单位要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自我评价,提交预算绩效报告,将年度内实际取得的绩效与年初绩效目标进行对比,对于没有达到绩效目标的须说明理由。预算单位要向财政部门报送绩效评价报告,认真分析研究评价结果所反映的问题,通过分析评价结果,努力查找资金使用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制定改进和提高工作的措施。财政部门要对预算单位的绩效评价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并对其报送的绩效评价报告进行审核,提出进一步改进预算管理、提高预算支出绩效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