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取工程采取从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报的工程项目中随机抽取和从施工图审查机构选择工程项目相结合的两种方式进行。
3.对检查中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依法下发整改通知单、不良记录告知等,限期改正。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改正的,下发处罚通知单,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依法予以查处。
4.检查组向受检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反馈检查意见。
检查结束后,我厅将对检查情况向全省进行通报。
五、检查组人员组成及检查城市
本次抽查将组成四个检查组,检查组成员由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勘察专家组成,各检查组检查城市分工如下:
第一组:检查城市:开封、商丘、周口、郑州
组长:赵红兵
专家:付进省 张 畅 王爱萍
联络员:王建勇
第二组:检查城市:三门峡、洛阳、济源、许昌
组长:颜群增
专家:吉建华 刘立兵 龚晓玲
联络员:秦 岭
第三组:检查城市:濮阳、安阳、鹤壁、新乡、焦作
组长:张家兵
专家:张 明 周兴华 楚 斌
联络员:张爱英
第四组:检查城市:信阳、南阳、平顶山、驻马店、漯河
组长:杨登峰
专家:王松江 钟士国 石长青
联络员:张静敏
六、其他要求
1.为保证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研究定于2011年8月30日上午9:00至12:00在郑州市雅文大酒店南楼三楼第一会议室召开全省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监督执法专项检查工作动员会,请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勘察设计科(处)科(处)长、各检查组成员按时参加。下午各检查组分赴18个省辖市检查。四个组中按顺序第一排名城市为第一站,受检城市负责到郑州迎接检查组。(宾馆地址: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地德街交叉口向南300米,总台联系电话:0371-60679999,联系人:高慧萍,电话:15137120008),如需住宿,请直接与宾馆总台联系。
2.各省辖市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勘察质量执法检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好迎检工作。
3.检查组在检查工作中,要认真负责,坚持标准,实事求是,正确掌握标准尺度,对下发整改通知书、不良记录告知等应由组长组织全组同志讨论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