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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印发韶关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3、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发布重大决策、执法、人事、招商引资、招标采购、公共服务投入等政府信息。按照上级统一要求和标准,稳妥有序地公开行政机关预算和出国(境)费、车辆购置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在镇级政府探索试点更直观全面的财务支出公开方式,在公开标准上逐步由功能项目向经济项目转变。进一步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新闻发布会和新闻媒体情况通报制度,扩大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参与和监督。(责任单位:市行政服务中心。市财政局、各行政机关配合)

  4、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各级政府应主动接受各级人大依法开展的权力监督,定期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适时报告社会热点问题。要支持政协机关的民主监督,为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开展舆论监督创造条件。政府和各部门应积极配合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诉讼法》开展的诉讼监督,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倡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要提高履行司法裁判的自觉性,对确实因法律规定不完善导致的执行不便问题,政府和各部门应在尊重司法独立的前提下,主动与人民法院协商,借鉴外地经验共同制定合理规则,保护当事人利益、防范国有资产不当流失,进一步树立司法权威。(责任单位:有关行政机关)

  (六)强化平台建设,完善依法行政配套体系。

  根据新时期依法行政工作特点,积极高效使用科技手段,创新载体,降低成本,提高投入的针对性,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1、大力加强电子政务建设。优化和拓展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平台,基本建立责权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行政权力网上透明运行机制。要整合政务信息资源、行政管理、行政监督、行政服务功能,大力完善网上审批、网上执法反馈、网上公共服务、网上公共资源共享和网上监督等系统,基本实现行政事项网上申请和查询结果。要强化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功能,确保对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实施有效监控和绩效评价。要建立各级政府统一、收集齐全、具有公开查询、到期提示等功能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方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和公众使用。根据我市地理广阔、人居相对分散的特点,研究建立行政复议网络平台,形成立案手续、材料补充、裁决查询的网上办理,减少当事人往返奔波。要大力开展网络会议、无纸化办公,以有效方式解决“文山会海”问题,降低行政运作成本,使行政工作更加符合低碳环保的时代要求。(责任单位:市信息中心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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