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精心培育安全农产品品牌
实施以保障质量安全为核心的农业品牌化战略,鼓励特色农产品申请商标注册和原产地标识认证,着力提高地产农产品在国际国内市场的信誉度和知名度,将重庆柑橘、秀山土鸡、三峡有机鱼、“石柱红”辣椒、“潼南绿”蔬菜、城口山地鸡等一批优势特色农产品打造成国内外知名品牌。结合“两翼”农户万元增收工程、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标准化示范创建、农超对接等重大项目的实施,大力扶持“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和品牌打造。从2011年起,市财政对新获准“三品一标”认证的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给予适当补助。要通过政策导向,带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大发展,促进安全优质农产品市场份额大提升。到“十二五”末,全市力争获准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3000个以上,达到西部地区领先水平。加大“三品一标”农产品宣传推介力度,全面提升重庆农产品的品牌形象。
六、着力打造安全农产品骨干产业链
支持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领衔打造蔬菜、生猪、乳业等安全农产品骨干产业链,探索建立产、加、销一体化经营的产业发展摸式,改变大宗农产品分割、涣散的生产经营格局。引导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通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形式,与农户建立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和多种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着力推进安全农产品流通、经营网络体系建设,实行全程冷链运输,保障物流环节安全。支持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在城市社区、超市、农贸市场设立专(直)营店或销售专柜、专区。强力整合财政支农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扶贫资金、科技“三项”经费等涉农资金,集中打造一批安全农产品骨干产业链。对参与安全农产品骨干产业链建设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给予贷款贴息、税费优惠及用地、用电等方面的支持。
七、不断提高执法监管水平
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纳入农业行政执法的重要内容,完善执法手段,规范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管理权、检查权和处罚权。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包装标识、产地管理、生产记录等环节的执法监管工作,推行例行监测与监督抽查相结合,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测相结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开展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强力推进部门联合执法和检打联动,从严打击农产品生产经营领域的各种违法行为。要按照《
农药管理条例》、《
兽药管理条例》、《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规定,尽快出台高毒高残农(兽)药等农业投入品定点经营制度和实名购买制度,严格实行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要督促农业投入品经销商建立农(兽)药审查备案登记制度、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和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认真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活动,推行农业投入品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开设农资超市等现代流通方式,以优质农资占领市场。推广物理防治、生物防治等农业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大规模开展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鼓励推广使用高效、低毒、安全替代产品。督促和指导农产品生产者按照规定标准使用农(兽)药,建立投入品使用档案,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和兽药休药期规定。坚持不懈开展农业投入品市场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和使用禁用农(兽)药、违禁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