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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唐山市农牧局党委关于印发《中共唐山市农牧局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单位民主测评会参会范围是各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领导班子工作总结、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应在会议前一天发给参会人员。
  第八条 对领导班子的评价由局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评价、考核组评价、本单位民主测评构成,合计得分为领导班子综合考评总成绩。
  领导干部的评价由局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评价或单位评价、考评组评价、民主测评构成。其中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评价;单位评价是指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单位其他领导干部进行评价。
  第九条 领导班子考核结果分为四个档次:优秀、良好、一般、较差。根据领导班子综合考评结果,优秀档次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3左右,优胜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优秀档次(不占本单位的评优指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为一般等次领导班子:贯彻执行工作部署行动迟缓,工作实绩一般;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发挥和群众威信一般,民主测评“一般”、“差”得票率之和在33%以上或“差”得票率在20%以上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为较差等次领导班子:对因发生重大问题造成重大社会影响而被一票否决的,直接定为较差单位;领导班子不团结,整体功能发挥得不好,群众威信较差;民主测评“一般”、“差”得票率之和在50%以上或“差”得票率在33%以上的。
  除“优秀”、“一般”、“较差”外,其余为“良好”等次。
  第十条 领导干部考核结果分为三个档次:优秀、合格(称职)、不合格(不称职)。优秀等次的领导干部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政治立场坚定,贯彻执行工作部署坚决,工作实绩突出;作风过硬,廉洁自律,群众威信高,民主测评优秀票在80%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为不称职等次:政治素质较差,履职能力较弱,工作实绩差;群众威信低、民主测评不合格得票率在33%以上的。
  除“优秀”、“不合格(不称职)”外,其余为“合格(称职)”等次。
  第十一条 受党、政纪处分的领导干部考评等次的确定,按中纪委、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受党纪处分的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有关问题的意见》(组通字【1998】19号)以及中组部、人事部《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中组发【2007】2号)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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