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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司法行政工作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1)管城回族区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规模1320平方米,总投资343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71.5万元,省补助资金85.75万元,本级财政投资85.75万元。
  (2)上街区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规模984平方米,总投资256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28万元,省补助资金64万元,本级财政投资64万元。
  (3)二七区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规模950平方米,总投资247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23.5万元,省补助资金61.75万元,本级财政投资61.75万元。
  (4)惠济区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规模1164平方米,总投资303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51.5万元,省补助资金75.75万元,本级财政投资75.75万元。
  (5)中原区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规模684平方米,总投资178万元,其中中央投资89万元,省补助资金44.5万元,本级财政投资44.5万元。
  (6)登封市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规模2975平方米,总投资625万元,其中中央投资312.5万元,省补助资金156.25万元,本级财政投资156.25万元。
  (7)荥阳市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规模2065平方米,总投资434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17万元,省补助资金108.5万元,本级财政投资108.5万元。
  (8)新郑市司法局业务用房。建设规模2730平方米,总投资573万元,其中中央投资286.5万元,省补助资金143.25万元,本级财政投资143.25万元。
  (9)惠济区古荥镇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规模120平方米,总投资12.6万元,其中中央投资6.3万元,省补助资金3.15万元,本级财政投资3.15万元。
  (10)惠济区花园口镇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规模120平方米,总投资12.6万元,其中中央投资6.3万元,省补助资金3.15万元,本级财政投资3.15万元。
  (11)金水区柳林镇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规模180平方米,总投资18.9万元,其中中央投资9.45万元,省补助资金4.725万元,本级财政投资4.725万元。
  四、保障措施
  (十)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配合领导干部能力建设的需要,用2-3年时间,以主体班的形式,对全系统处级领导班子全面轮训一次,重点学习掌握政治理论、业务工作和公共行政管理的相关理论知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建立完善干部业绩档案。认真抓好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和法律服务三支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实现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2015年前每人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60天。监狱劳教干警五年内培训时间总计不少于50天。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党务公开,加强规范化党支部建设,巩固和扩大创先争优活动成果。积极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活动,增强党员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加强法律服务机构的党组织建设特别是律师党建工作,创造出具有郑州特色的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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