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深入开展“五个重点”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紧紧围绕影响郑州都市区建设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扎实开展重点工作、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点问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解决执法不作为、慢作为、滥作为和不文明执法行为,甚至执法犯法、徇私枉法影响社会公平正义的问题;着力解决群众不能依法表达利益诉求,影响和谐稳定的问题;着力解决违法建设、违法经营、违法广告、违法占道,影响发展环境、文明形象的问题。使全体公民养成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的意识,营造有利于都市区建设、平安、和谐、文明的群众满意的幸福环境。
4.努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要通过法治文化建设推进普法与文化的结合,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特别是执法机关和专业文化团体、业余文艺团体、各级文化馆(站)积极参与法治文艺作品的创作和推行,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定期举办法治文艺汇演。完善城区、乡村公共活动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建设农村、社区法制宣传栏和一批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街区、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橱窗等具有区域特色、内容丰富的法治文化宣传阵地。郑州日报、郑州人民广播电台、郑州电视台以及各县(市、区)广播、电视等各类媒体要办好普法栏目、专栏(版)和法制频道。积极探索利用互联网、普法网站、移动多媒体等新兴传媒手段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发挥“12·4”法制宣传这一品牌,集中开展以
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
5.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创建活动,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法治郑州创建活动的决定》,着力抓好法治郑州、法治县(市、区)、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村(社区)四级创建工作。在行业、部门、学校、企事业单位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建立健全法治创建活动责任、评估、考核、表彰、奖励、评差长效机制,推动创建工作上水平、上台阶。坚持法治创建与精神文明创建、平安建设创建、廉洁创建、安全创建、环保创建相结合,要把法治创建作为转变经营发展方式、增强软实力、改善投资环境、提高诚信度、美誉度的重要标志。
(五)法律服务工作
1.深化专项法律服务活动。
围绕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组织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等专业法律服务团队,为郑州都市区建设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大力加强企业法律服务工作,为企业转型升级、自主创新等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继续推进法律服务进社区,努力实现司法行政职能向基层社区的有效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