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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核定暂行办法(2011年版)》的通知(修订)

  (四)管理专案工本费:0.2元/人年。
  (五)汇总分析和撰写总结费1.5元/人年。
  (六)输机费1元/份。
  四、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
  辖区内35岁及以上2型糖尿病患者。60岁及以上患者的查体纳入老年人健康管理合并进行。
  (一)管理费:4次随访/年,55.6元/人年。
  ▲(二)两周随访费:13.9元/次。
  (三)一般查体费:10元/人年,其中包括:体重、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以及口腔、视力、听力、运动功能粗测判断。
  (四)管理专案工本费:0.2元/人年。
  (五)汇总分析和撰写总结费1.5元/人年。
  (六)输机费1元/份。
  ■1五、脑卒中患者健康管理
  辖区内确诊已出院、伴有后遗症的脑卒中患者。60岁及以上患者的查体纳入老年人健康管理合并进行。
  (一)管理费:4次随访/年,55.6元/人年。
  (二)两周随访费:13.9元/次。
  (三)一般查体费:10元/人年,其中包括:体重、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以及口腔、视力、听力、运动功能粗测判断。
  (四)管理专案工本费:0.2元/人年。
  (五)汇总分析和撰写总结费1.5元/人年。
  六、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
  辖区内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
  (一)管理费:4次随访/年,55.6元/人年。
  (二)检查费:64元/人年,包括:
  1.一般查体10元/人;
  ▲2.血常规(含白细胞分类)20元/次;
  3.血糖8元/次;
  ▲4.转氨酶20元/次;
  ▲5.心电图6元/次。
  (三)工本费:0.5元/人年。
  ▲(四)危险评估和分类干预:1.5元/人。
  七、残疾人康复管理
  对已核发残疾证、有康复需求的社区肢体残疾人进行康复管理。
  (一)管理费:4次/年,55.6元/人年。
  (二)工本费:0.2元/人年。
  (三)每卫生院康复室设专业人员1名,27814元/年。
  八、卫生信息电子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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