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2011-2015年依法行政规划》的通知
(吉政发〔2011〕40号)
各市 (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 (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现将 《吉林省2011-2015年依法行政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吉林省2011-2015年依法行政规划
为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省委和省政府中心工作,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多元化解决机制,加强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建设,全面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科学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规划目标
努力实现 《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 〔2004〕10号,以下简称 《纲要》)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确保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以及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基本要求有效落实。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明显提高,政府行政决策机制不断完善,立法质量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充分建立并得到有效实施,行政执法水平明显提高,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得到强化,行政复议能力进一步加强。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资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除法律明确禁止和要求特许经营、专项审批的行业和领域外,一律放开。进一步转变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的方式,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保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强化公共服务意识和职能,精简公共服务程序,降低公共服务成本,逐步建立统一、公开、公平、公正的现代公共服务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