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
(渝府发〔2011〕72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巩固全市食品安全综合整治成果,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扎实推进“健康重庆”、“平安重庆”建设。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食品安全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一)确保食品安全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环节。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对改善生活质量有了新期待、新要求。“民以食为天”已由吃得饱上升为吃得好、吃得营养、吃得安全。因此,切实维护群众的饮食安全,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提高政府行政能力的基本要求,也是有效实施“十二五”规划、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
(二)提高食品安全水平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食品是人的第一需求,食品工业是永久的朝阳产业,食品和食品工业也比其他产品和产业影响大、质量要求高。但长期以来我市食品产业组织化、规模化水平不高,增长方式比较粗放,难以适应进一步发展的需要。不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就很难拓展市场,影响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影响劳动者素质提高和科技进步。因此,能否保证食品安全,是对我们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决心、意志和效果的重要检验。
(三)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是加强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食品安全是人命关天的大事,近年来发生的一些食品安全事件,危害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因此,食品安全不仅关系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而且关系社会稳定和谐。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本着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下更大的决心、以更加扎实有力的行动与举措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坚持市场调节与政府监管相结合、法律约束与道德规范相结合、政策扶持与机制创新相结合,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点工作来抓,推动食品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全市食品安全水平,努力使我市成为食品最安全的城市之一。
二、构建食品行业良好发展环境
(四)加大财税政策扶持力度。加大财政资金投入,重点支持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生产和经营,支持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鼓励推广农副产品质量认证,设立食品安全质量举报奖励专项资金,加强食用农产品和食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切实减轻食品行业税负,对食品行业给予企业所得税、车船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免征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货款利息收入相关税费;减免市场摊位费用和公路通行费,降低农产品经营租赁物业费用和物流成本;努力将我市打造成为全国食品(食用农产品)行业税费最优惠、运营成本最低、消费环境最好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