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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统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统计报告期遇节假日不顺延的通知

北京市统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统计报告期遇节假日不顺延的通知


各区县统计局、各统计直报单位、市统计局各单位:

  为满足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统计信息的要求,市统计局研究决定,我市继续执行节、假日统计报告期和统计报送时间不顺延的规定。

  希望各级统计机构组织好本单位统计人员的加班工作,并安排好加班人员节、假日后的补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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