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贯彻实施《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02)》。建立区县数据质量评估制度,主要加强以下几个环节的工作:
●市局各处(队、中心)分别制定本专业数据质量评估内容(指标)和具体的评估办法,对本专业数据质量进行评估,形成工作制度。对所提供的基础数据质量全面负责,接受有关方面提出的质询。
●市统计局核算处要加强对区县统计局GDP核算的工作的业务技能培训,统一核算的范围、口径,完善核算的方法。收集并整理各区县2000年至2002年的有关数据资料。
●市统计局核算处要在广泛征求各区县统计局、各专业处(队、中心)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研究并建立科学、合理的以国内生产总值为核心的区县数据评估方法和评估模型。
●市统计局按季度对各区县国内生产总值数据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上报市委、市政府,反馈各区县统计局。
6、落实国家统计局统计制度方法改革三年滚动计划的内容。
二、专业统计制度方法改革任务
1、国民经济核算:建立区县国内生产总值数据评估体系;确定地区间(国际间)流入流出统计方法,建立流入流出统计(投入产出调查);逐步建立环境资源帐户。
2、工业交通统计:继续试行用价格指数缩减方法计算工业发展速度;积极创造条件,推行规模以上企业网上填报;加强与交通主管部门合作,完善交通统计。
3、社会科技统计:建立《会展业统计制度》并开展“会展业”统计调查;研究建立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
4、投资及房地产开发统计:建立《投资及房地产开发统计单项工程统计月报制度》,反映地域投资的运行状况;与市计委、重大办联合建立《北京市重点工程统计监测制度》;研究物业统计和个人购房情况统计调查工作方案。
5、人口就业统计:在研究失业率调查样本代表性的基础上,完善城镇劳动力抽样调查工作方案;实施劳动工资季报抽样调查;继续推行人口变动抽样,改革人口统计的入户调查方式,实行发放问卷调查的试点。
6、外经统计:改革现行进出口企业经营情况调查,推行重点企业直报的调查方式;改革和完善区县旅游统计调查方案。
7、批发零售贸易统计:完善连锁经营商品销售统计。
8、普查及基本单位统计:结合首都特点制定第三产业普查方案;开发基本单位普查地理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