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阶段 成立普查宣传机构、普查动员宣传阶段(2003年11月至2004年3月)
此阶段为普查准备和告知的宣传阶段。重点工作是:
1、制定全市经济普查社会宣传动员工作实施方案;
2、建立北京市经济普查信息网站;
3、成立市和区县经济普查宣传机构;
4、编印经济普查宣传提纲、宣传口号;
5、安排普查各种会议新闻报道和新闻媒体系列采访;
6、利用社会知名网络媒介进行经济普查宣传;
7、设计经济普查标识和各种宣传品;
8、选择在首都机场路、高速路口、四环路、三环路、二环路、商业街,利用大型户外广告牌发布经济普查公益广告,向全社会告知2004年开展中国第一次经济普查;
第二阶段 普查试点、全社会发动宣传阶段(2004年4月至6月)
此阶段为普查内容的宣传阶段。重点工作是:
1、印发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文件及实施方案;
2、召开经济普查新闻发布会;
3、召开经济普查宣传工作会议;
4、筹划拍摄经济普查公益广告片和宣传专题片,在北
京电视台连续播出;
5、筹划录制经济普查电台公益广告和专题节目,在北京广播电台连续播出;
6、主要报刊开设经济普查专题栏目;
7、安排普查各种会议新闻报道和新闻媒体系列采访;
8、利用社会知名网站媒介进行经济普查广告宣传;
9、策划印制经济普查宣传海报、宣传画;
10、编印经济普查宣传手册;
11、制作经济普查各种宣传品、礼品;
12、选择利用第一阶段大型户外广告牌以及经济普查通告、张贴画、横幅、广告路旗、公交车身广告等,向全社会宣传经济普查的目的、意义、内容和时点。
第三阶段 经济普查清查单位宣传阶段(2004年7月至11月)
此阶段为履行普查义务的宣传阶段。重点工作是:
1、拍摄有关领导、专家、教授介绍经济普查的专题片在北京电视台系列播出;
2、利用北京电视台《今日话题》等专题节目,拍摄、播放经济普查专题;
3、利用地方
统计法颁发10周年机遇,组织统计法制与普查的各种宣传活动;
4、在北京电视台连续播出普查公益广告和宣传专题片;
5、在北京广播电台连续播出普查公益广告;
6、在各主要电影院电影播映前播放普查公益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