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关于认真做好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社会宣传动员工作的通知

  (三)开发应用阶段(2005年10月-2006年):重点发布普查的主要数据和资料开发应用成果,并通过专题宣传和成果展览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我市经济建设特别是各行各业和各地区所取得的重大成就,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普查资料的经济和社会价值。
  经济普查的社会宣传动员工作,由市委宣传部和市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和协调。各区县、各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区县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本地区、本部门的宣传动员工作。区县各宣传部门,要负责组织和督促各级新闻单位,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并及早准备、确保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城乡基层组织,要采取具体措施,通过设立户外公益广告、张贴宣传画、悬挂标语口号、开展咨询活动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整个宣传活动要求真务实,讲求实效性,增强针对性,做到贴近实际、贴近群众,为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00四年四月八日

  附件:
北京市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
社会宣传动员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国发【2003】29号文件)决定,在2004年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此次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关系社会发展和国计民生的一件大事。做好社会宣传动员工作,对搞好这次经济普查具有重要作用。为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确保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实际效果,按照国务院第一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工作部署,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思路
  普查宣传工作要体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与时俱进的思想,将过去以行政手段为主、市场运作为辅的工作方法,改变为以市场运作为主、行政手段为辅的工作方法,充分运用现代宣传手段。二是坚持媒体资源的整合,充分调动中央媒体和地方媒体,公共媒体和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自有媒体资源的优势,最大限度地发挥各种媒介宣传造势的作用。三是坚持贯穿普查的全程,紧贴普查各阶段的内容,有目的、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努力把普查宣传做大、做强、做深和做细。
  此外,结合首都的特殊位置,在认真做好北京市普查宣传工作的基础上,积极、主动配合全国的普查宣传工作。
  二、宣传目的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