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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关于认真做好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社会宣传动员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关于认真做好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社会宣传动员工作的通知
(京经普办【2004】8号)


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区、县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区、县委宣传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各新闻单位:

  根据国务院(2003)29号文件决定,2004年将要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这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我国经济社会生活的一件大事。为了确保北京市经济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做好社会宣传动员工作的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大力加强经济普查的社会宣传动员工作
  此次经济普查涉及我市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其范围之广、参与部门之多、技术要求之高、工作难度之大,都是以往各项普查所没有的。因此,认真做好普查的社会宣传动员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必须高度重视。
  开展经济普查社会宣传动员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大众媒体,以及户外广告牌、宣传画、宣传栏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思想动员和组织动员,以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为普查工作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开展普查的思想动员,要着力在广度上拓展、深度上推进。广度上拓展,就是要创造性地运用多种形式,积极扩大普查宣传动员的覆盖面,使全社会相关行业、团体达到四个清楚,即清楚普查的目的意义,清楚登记的时点,清楚普查内容及指标含义,清楚参与普查是每个单位的法定义务;深度上推进,就是要紧密结合实际,组织大众传媒列出专题、开辟专栏,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
  开展普查的组织动员,要着力在促进部门协同作战,市、区(县)分级负责上狠下功夫。部门协同作战,就是要最大限度地动员各行各业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并明确其在普查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享资源;市、区(县)分级负责,就是要自上而下地动员各级人民政府建立普查机构,确定责任人,逐级签订责任状,严格实行责任制,并加强督查督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以及机关、团体和基层企业、事业单位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做好经济普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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