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经济普查办公室关于加强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国家和北京市《关于认真做好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社会宣传动员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及工作安排,前一阶段,市和区县经济普查办公室利用各种形式开展了普查宣传工作,为顺利完成前期普查工作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社会各界对普查的认知程度还比较低,支持和配合普查工作的程度还比较差。目前,普查将进入清查、登记、填表的重点阶段,进一步加强重点阶段的普查宣传工作,关系到整个普查工作的成败。为了加强普查重点阶段的宣传导向作用,进一步提高被调查单位和个人对普查的认识,更广泛地争取全社会对普查的支持和配合,确保全市高质量完成普查工作,现将2004年下半年普查宣传工作的要求和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各级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普查宣传工作的领导,要将普查宣传工作列入向领导小组报告的重要议事内容,及时解决宣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指导宣传工作的开展。各级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在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积极参与普查宣传工作。
(二)强化协调,落实责任。各级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普查宣传工作的协调,特别是各级普查办公室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协调。普查领导小组要明确各成员单位宣传工作的职责以及具体工作任务,列入普查工作考核内容。
(三)整合资源、注重实效。各级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整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宣传媒体资源,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阅报栏、宣传栏(窗)、灯杆路旗、大型户外广告牌、灯箱、横幅、网站、大型社会活动以及张贴宣传画、普查通告等开展广泛宣传。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利用本部门自有宣传栏、宣传橱窗、网站等宣传媒体开展普查宣传,并要将具体形式、数量和位置报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注重宣传形式、宣传声势,努力提高宣传效果,通过宣传最大限度地提高全社会对普查的认知程度,提高被调查单位和个人的配合程度。
(四)统一行动、上下联动。为了扩大普查宣传声势,提高宣传效果,统一行动、上下联动是最佳的组织方式,为此,各级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除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开展普查宣传外,要按照全市下半年的整体安排组织普查宣传工作。同时,市普查办宣传组将加强与区县普查办宣传组的工作沟通与协调,随时交流宣传工作的经验,及时协调解决宣传工作的问题,形成宣传工作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