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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统计局、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北京市企业电子商务发展状况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统计局、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北京市企业电子商务发展状况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及时、全面地掌握北京市电子商务发展的状况,为政府正确引导和整体推进全市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决策依据,北京市统计局、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研究决定,对北京市主要行业开展电子商务的情况进行统计调查。
  此项调查工作由北京市统计局组织实施,调查方法采取重点调查和抽样调查相结合。你单位被确定为此次调查的报送单位,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可登陆北京市统计局或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的网站下载相关报表(见下面附件),填写数据并审核无误后重新登陆北京市统计局网站进行在线填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项统计调查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北京市统计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被调查单位有义务按照实际情况填报,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

  二、被确定的调查单位,无论今年是否开展电子商务,都必须填写并上报本调查表。

  1、本次调查的电子商务定义为:借助互联网络,进行商务洽谈、寻价、订单签订及货款收付/结算等商务行为,并最终实现产品或服务的交易。主要交易类型有企业与消费者个人的交易(B to C方式)、企业之间的交易(B to B方式)、企业与政府之间的交易(B to G方式)、通过第三方平台消费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交易(C to C方式)等。

  2、企业主体经营性质是专业网站或第三方服务平台的单位请填报《北京市电子商务专业企业和第三方服务平台企业发展调查表》,其他法人单位请填报《北京市企业电子商务发展调查表》。

  3、企业2006年度的数据,可依据企业1-11月实际情况推算全年数据,但不得为空白。

  4、涉及企业决策方面的问题,请相关企业决策人员协助填写。

  三、企业通过网上直报数据后,另需将调查表(1份)加盖公章,于2006年12月30日前直接报送或邮寄(邮编:100053  地址:宣武区槐柏树街2号市府大楼四号楼二层  单位名称:北京市统计局信息咨询中心)。
  此次调查时间紧,请被调查单位积极协助、按时完成调查工作。对被调查单位提供的数据及信息,我们将依法给予严格保密。调查结果并不与现行有关行政政策、法规挂钩。

  北京市统计局网址http://www.bjstats.gov.cn;
  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网址http://www.beijingit.gov.cn。
  联系电话:63035520、63186500、68350026-501(信息办)、83978735(信息办)
  联系人:陈岩、卢淳、刘旭(信息办)、杨春辉(信息办)

北京市统计局

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件1:北京市企业电子商务调查注意事项(略)

  附件2:

北京市企业电子商务发展状况调查


法人单位代码:□□□□□□□□-□

单位名称:                       (公章)

单位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邮  编:      

网站名称:        单位电子邮箱:            

网站网址:                           

表号:京信电调1表

制表机关: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批准文号:京统函[2006]172号

执行期限:2006年12月底



  A.单位所在区/县:01. 东城 02. 西城 03. 崇文 04. 宣武 05. 朝阳 06. 丰台 07. 石景山 08. 海淀 09. 门头沟 10. 昌平 11. 顺义 12. 通州 13. 大兴 14. 房山 15. 平谷 16. 怀柔 17. 密云 18. 延庆

  B. 单位登记注册类型:内资:1.国有 2.集体 3.股份合作4.联营 5.有限责任公司 6.股份有限公司 7.私营8.其他外资:9.港澳台投资 10. 外商投资

  C. 行业类型:1.农林牧渔业 2.工业(采掘业、制造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制造业) 3.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4.交通运输、仓储、邮电通信业 5.批发和零售贸易 6.住宿、餐饮业 7.社会服务业 8.教育 9.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0.其他

  D. 注册资金:       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五条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指标解释

  1. 本次调查的电子商务定义为: 借助互联网络,进行商务洽谈、询价、订单签订及货款收付/结算等商务行为,并最终实现产品或服务的交易。主要交易类型有企业与消费者个人的交易(B to C方式)、企业之间的交易(B to B方式)企业与政府之间的交易(B to G方式)、通过第三方平台消费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交易(C to C方式)等。

  2. 表中“问卷编码”由调查执行单位填写,填表单位不填。

  3. 单位名称、详细地址,这两项指标请写明全称,不要简写或缩写。

  4. 联系电话请留填报人的电话。

  5. “B(登记注册类型)”中:“联营”和“私营”包括各种形式的联营和私营;“外商投资”包括中外合资、合作、外商独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包括与港澳台合资、合作、港澳台独资、港澳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驻京办事处;凡不能归入1至8项的都列入“其他”。

  6. “D(注册资金)”、基本情况统计表需由企业填写实际数字外,其余各项在相应的序号上划圈。本次调查有相应代码的只需圈注代码即可, 其他请注明或开放题请详细标明, 如空间不够另附纸说明也可以。

  7. “市场环境评价”请企业主要决策人员协助填写。

  企业基本情况统计表

指标名称

代码

计量

单位

年度

2005

2006

企业营业收入

1

万元

  

其中:BtoB销售交易额

2

万元

  

BtoC销售交易额

3

万元

  

BtoG销售交易额

5

万元

  

企业采购金额

6

万元

  

其中:BtoB采购交易额

7

万元

  

企业实现交易订单数

8

  

其中:电子商务订单数

9

  

企业营业成本

10

万元

  

企业营业利润

11

万元

  

企业本年度固定资产投资总额

12

万元

----

 

企业本年度信息化建设投资额

13

万元

 

 

企业网络安全累积投资额

14

万元

----

 

企业计算机拥有量

15

----

 

其中:可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数量

16

----

 

企业员工总数

17

 

 

其中:从事信息技术(IT)工作的员工数

18

  

从事电子商务员工数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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