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关于开展网络文化活动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关于开展网络文化活动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统计局、调查队,各有关企业:

  为全面反映北京市网络文化企业经营状况,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和北京市委宣传部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网络文化活动统计调查工作。按照网络文化活动统计调查方案的要求,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调查数据质量,按时报送统计报表。

  附件:北京市网络文化活动统计调查方案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
  北京市网络文化活动统计调查方案

  一、调查目的
  全面了解我市网络文化企业的发展状况,为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网络文化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提供依据。
  二、调查对象
  北京市辖区范围内网络文化企事业单位。
  三、调查内容
  包括网络文化企业的基本情况、主要业务情况、财务状况等指标。具体内容详见表式。
  四、报告期及报送时间
  报告期为2006年度和2007年1-6月。报送时间为2007年12月18日前。
  五、组织保障
  本次统计调查工作由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北京市委宣传部联合组织实施。
  六、调查工作分工
  1、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与市委宣传部共同负责对网络文化企业名录进行汇集、筛选和确认工作。
  2、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服务业处负责全部调查的组织实施工作。包括调查对象的核查和确定、调查方案制定、业务培训、数据最终审核和汇总工作。
  3、各区县统计局负责进行报表审核及催报工作。
  七、实施方式
  本次调查采取网络直报方式。请各企业直接上网填报,上报后,将打印出的纸质报表加盖公章后及时报送区县统计局相关科室。

lar_527303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