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保健食品有关注册检验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
(京药监保化〔2011〕55号)
各检验机构:
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组织开展保健食品有关注册检验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保化〔2011〕13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按照《保健食品注册检验机构遴选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开展辖区内保健食品有关注册检验机构推荐工作。
二、申请参加遴选的检验机构,应于2011年9月15日前向我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提交自荐报告及相关资料。